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高校教学过程为出发点,分析高校教学过程中可能的委托代理关系。在高校教学过程中,存在着高校、教师和学生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教学过程分为两个过程,一个是教的过程,另一个是学的过程。在教的过程中,教师是代理人,高校和学生作为委托人。由于在高校(委托人)和教师(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在追求各自自身效用最大化过程中存在冲突,委托代理问题就必然出现。如何设计激励机制,抑制代理成本,扩大代理效果,通过实现委托人效用的最大化而实现代理人效用的最大化,使二者的行为目标最大程度的趋于一致,从而避免代理人道德风险的产生就是本文要研究的内容和目的。在学的过程中,高校和教师是委托人,而学生被看作是代理人。此时,学生道德风险的表现就是不努力学习,因此,就要对作为代理人的学生进行激励。文中的体现有两点:一是对学生作为代理人激励的国内外研究中,国内外学者针对当前高校对学生激励的弊端,都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改进措施,这些对学生进行激励的措施都是值得我们参考的;二是结合本人的研究分析,提出了几点应该考虑的对学生进行激励的建议和措施。其次,本文从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建立了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动态博弈模型,并在两种情形下,分别求解出了高校和教师的最终总效用,得出了如何防范和控制教师道德风险的激励相容解。再次,运用合作博弈理论,探讨我国高校教学过程中高校、教师和学生三者之间可能的合作关系,尽力寻求使他们能取得合作的条件。分析结果也说明了高校、教师和学生合作的收益要高于不合作时的收益。但是在实际问题中,三者能否取得合作关系,还要考虑到各参与者的实际收益值的大小。最后,通过研究分析,提出了一些高校应该考虑的如何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以及设计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激励为最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