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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是一项全身性娱乐运动,具有生理学、心理学价值,也具有健身价值、观赏价值和社会价值。新疆的体育舞蹈发展较快,有着广大的爱好者和参与者。少儿体育舞蹈培训机构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好,但是各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阻碍少儿体育舞蹈培训行业的发展。本文基于PDCA管理学视角,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对6所乌鲁木齐少儿体育舞蹈培训机构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反馈)、Act(再实行)的4个阶段管理制度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表明:在Plan(计划)阶段,乌鲁木齐市政府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委托、授权的培训机构由于决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制于政府机构,又因政府相关部门要同时管理多个学科,需要平衡各学科培训机构的发展,决策针对性不够。在Do(执行)阶段,细分为具体几个决策制度,即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场地及器材管理制度。通过对乌鲁木齐市政府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委托、授权的少儿体育舞蹈培训机构的制度研究表明:学生管理制度方面,在学生的考评制度不完善和学生奖励制度过于单一;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薪资较低,很少聘到优秀教师,同时也导致了师资不稳定;营销管理制度方面,宣传方式上不够多样,宣传渠道相对较少。场地及器材官制度方面,舞蹈房内饰以及舞蹈房器材的使用专业性上,以及辅组教学器物的提供会相对较少。乌鲁木齐社会力量办学的少儿体育舞蹈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研究表明:学生管理方面,在学生招生制度和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中存在不足,为了获得更加良好的收益,有些机构会接受不符合少儿学习体育舞蹈的年龄;在学生安全管理中为了节省人力物力,保障不到位;教师制度方面,教师选材相对合理,但每个老师定期培训存在差异;营销管理制度方面,存在更多的宣传方式,培训机构不合理的宣传投入导致宣传效果不到位;场地及器材管理制度方面,培训机构内的家长的休息区、孩子更衣室的面积就会相对较小,专业表演舞台也基本没有。Check(检查反馈)阶段,主要是信息的交流及反馈制度,乌鲁木齐市政府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委托、授权的培训机构由于专兼职老师比例不均衡,专职老师学生、家长以及与管理者的沟通相对较多,但是兼职老师与学生、家长以及与管理者的沟通较少,导致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不足。Act(再实行)阶段,再决策制度方面,乌鲁木齐政府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委托、授权的培训机构的处理反馈的问题时,必须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导致问题处理流程较多,不能做到及时发现立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