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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率具有特定的涵义,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产出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之间的比率关系。管理学对效率的研究虽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依然“充满了矛盾和困境”。就效率的涵义而言,人们迄今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 行政效率同样是清前期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部分中,首先集中介绍了学术界关于行政效率的各种定义,并且界定了本文所采取的定义,即“成功就是效率”。把“成功就是效率”转译成古代行政效率的定义就是“国家行政以高行政素质的皇帝、重视官员才能的用人制度、清晰而又交错的行政机构设置、严密而利于执行的行政法规带动整个社会朝向繁荣、稳定发展”。行政效率是时效性与速度的高度统一;其次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对象与内容、研究的状况、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最后总结了本文的难点和可能的创新点。 第一章中国古代行政效率概述 在本论文正式展开以前,本文以一章的篇幅简要叙述清朝以前中国古代政权的行政效率,主要包括秦朝、汉朝、唐朝等大一统政权。一般来说,学者们认为古代王朝的行政效率是非常低的,但是,这并不等于否认古代有若干行政效率相对比较高的时期和若干行政效率比较高的行政部门。历史上有名的几大盛世,总体的行政效率是高于本朝的其他时期的。 第一节,从秦朝直到明朝建国,一千五百余年的中国行政史上,几乎每个王朝都有自己提高行政效率的制度,也都有行政效率比较高的行政部门,同时也有相对行政效率比较高的历史时期;但是,每个王朝的制度设计又都有自己的缺陷,从而使得各个王朝的行政效率以偏低为主流。本节主要归纳了影响明代以前国家行政效率的因素,包括皇帝的勤政,中央与地方的机构建设,官员任用,办事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节集中介绍了影响明朝行政效率的因素,包括促成行政效率提高的因素和不利于行政效率的因素。明朝是中国古代倒数第二个大一统王朝。明朝的统治长达276年,创造过“仁宣之治”。明朝的行政效率特点是前期高于后期,前期的高效率时间持续达五六十年,而后期只有张居正执政的十年可以算得上是高效率行政。有利因素包括行政机构运行、官员的职前培训、官员久任、对官吏的严格考核等内容;不利因素包括官员俸禄过低、祖制的约束、皇帝继承人的教育不力以及行政机构设计的缺陷等。 第三节介绍了有关清代行政效率的评价,既包括高低的评价,也包括影响清前期国家行政效率的行政弊端。 第二章、乾纲独揽与皇帝的行政效率 行政效率的取得是以权力的获得为核心的,权力的集中或者分散,同行政效率的提高或者降低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者是否具有绝对权威,可以看成这个政府是否具有较高的行政效率的最大制约因素。皇帝的知识结构、个人素质、能力结构、政治品质等会对政府的行政效率产生深刻的影响。清前期的乾纲独揽是中国古代政权之最。清前期的高效率行政同皇帝的乾纲独揽的达成呈现出比较一致的节奏感。由于清前期是典型的君主集权社会,所以探讨清前期的行政效率,必须从皇帝的乾纲独揽开始。 第一节重点探讨了清前期乾纲独揽的达成。清前期的皇帝极力强调乾纲独揽的重要性及其合法性。在认识上,清前期的皇帝远比历史上的历代帝王清晰。他们针对不同的内容对乾纲独揽进行了强调、宣扬和理论建设,隐约反映出他们在追求权力的同时对行政效率所作的追求。本节的主要内容包括清前期皇帝与大臣对乾纲独揽的认识与强调以及为达到乾纲独揽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皇子教育、皇位传承、对皇帝的监督和皇帝直接掌握行政信息等。 第二节主要研究清前期皇帝乾纲独揽的表现及其与行政效率的关系。皇帝乾纲独揽的表现主要包括勤政、有担当和崇实政。勤政使全国大大小小的需要皇帝处理的政务得以迅速解决;有担当使皇帝肯于承担责任,既树立了皇帝的个人威信,也使得国家的行政人员有一个效法的榜样;崇实政则使皇帝在前两个条件实施的情况下因时因势而做出变通。这三个条件的结合使清前期皇帝的行政效率一直保持较高的态势。 第三章“能”、“守”与行政效率 用人机制是提高行政效率的核心内容。一切行政都需要人来完成。行政是否有效率,关键要看是否能做到人适其位,位适其人,能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清代,人才的选拔基本上是通过科举制来实现的,以往的学者对此多有研究探讨。本文从行政效率的角度出发,要探讨的是政府对官员的任用,对官员素质的培养,对官员工作状况的监察和对官员个人进行激励的措施。因为正是这些在政府中工作的官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影响着行政效率的变化。 第一节重点探讨了清前期达成行政效率的用人思想,包括康熙之重“守”轻“能”、雍正之重“能”轻“守”和乾隆之“执两用中”。所谓“能”,指的是“能力和才干”,是“做事的本领”。所谓“大才业能整军旅,治政事,为帝王之良辅佐者。”“守”指“操守”,“品德,气节”。是人所坚持的道德和行为准则。清前期官员的“守”与“能”,主要体现在皇帝的用人思想上。 第二节主要探讨了清前期达成行政效率的用人措施,内容主要包括广开任用之途、打击朋党、区分地方地方官缺、加强对官员的监察、注重年龄等。 第三节简要探讨对官员进行培训的措施。只有行政人员胜任本职工作,才能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只有行政人员具备足够的行政才能,才能胜任本职工作。环环相扣的结果是,必须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培训。清前期的行走与培训其实都是为了锻炼官员的行政能力,二者的区别在于,行走侧重于中央官员,培训侧重于地方官员。 第四章清前期的行政机构与行政效率 本章集中解决清前期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效率的影响。行政机构的设置是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行政体制就是“一个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权力划分、职能配置、组织结构、运行方式等关系模式的总和”,“行政体制的核心是行政权力的划分和行政职能的配置”,是决定或影响行政组织建设、行政权力分配、行政运行机制的关键因素。行政权力划分和职能配置是否有利于行政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政权的稳定和持久。同时,行政机构设置的完善与否,会影响到社会与统治者内部对权力配置的认可程度,也会影响到行政管理各个环节的充分展开。所以,研究行政效率必须充分重视行政机构的作用。 第一节介绍了清前期行政机构的职掌,主要包括行政中枢的职掌及其彼此关系、中央行政机构的精细的分工、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等三方面内容。 第二节研究清前期国家行政机构的运行与职能交错,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机构的运行与提高效率的努力和行政机构职能的交错。 第五章清前期的行政法与行政效率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的强制性依据,是规定行政程序、划分行政权利与义务、促成行政协调、保持并促进行政效率提高的保障之一。清朝是中国古代行政法发展的最后阶段,清前期的行政法条分缕析,详细明确的规定了各个机关以及行政人员的具体职能、行政方法、方式和行政标准。 第一节主要介绍了清前期对行政法的认识,包括古代行政法的特点和清前期君臣对行政法的态度——轻法重人、“一法立,一弊生”。 第二节归纳了部分有利于行政效率提高的行政法内容,包括办公时间的规定、办公速度的规定、本章体制、提高会议效率、严厉处分推诿官员等。 第三节简要探讨了清前期的吏治与行政效率的关系。首先介绍了吏的种类与评价,其次介绍了行政法对吏的规定。 结束语:行政效率与盛世走向 创造盛世的条件很多,最关键的一点是,国家行政必须有比较高的效率。影响行政效率的负面因素也很多,最重要的是行政权力的分散。 历史上没有一个王朝的盛世可以持续存在,但是中国的整体王朝史又恰恰表明,当影响行政效率的变量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之前,王朝总会出现盛世,也就是说,行政效率总会出现高低起伏的变化。 清前期的行政效率与盛世走向的关系表明,完全依靠皇帝个人行政效率带动整个国家行政效率的时代已经结束,新的带动国家行政效率提高的模式已经在探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