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过了明末清初天摹主教传教士汉学家对汉语研究的第一次高潮,19世纪西方人对汉语的学习进入—了第二次高潮。如果将这一时期进一步细分,又可以将1842年《南京条约》的签订作为划分这一时期的重要时间点,“五口通商”后西方人关于汉语学习与研究的著作不仅在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在质量上也有了显著的提高。这是由于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开埠后,进入中国的西方人明显增多,人口结构也更加复杂,传教士、外交官和商人都有学习汉语、使用汉语的需求。本文的研究对象英国外交官罗伯聃(Robert Thom,1807—1847)就在这一时期扮演了中西语言接触与交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本文将通过对罗伯聃及其作品《正音撮要》(The Chinese Speaker,1846)的个案研究,阐述其在19世纪中叶出版的必然性及其影响,力图对该书做出公允的评价。本文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前人在相关领域的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思路和创新性。第一章首先依据亨利·考狄(Henri Cordier,1849—1925)的《西人论中国书目》(Bibliotheca Sinica),通过整理书目中19世纪出版的著作对西方人的汉语研究状况做一概述,并对《南京条约》签订前后作品数量的变化及其原因进行揭示和分析,以期在介绍本人研究对象之前对历史背景进行梳理。本章接着对罗伯聃的生平及其主要著述做一基本介绍,归纳了作品中体现的罗伯聃对汉语的认识。从第一章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罗伯聃具有较高的语言天赋,能够在三年之内达到较高的水平,并且对汉语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有多部与中国相关的著作。在实践中他注意到了这一时期北京官话逐渐走上主流地位,这使他后来产生了亲自编写北京官话教材的想法。第二章研究了罗伯聃《正音撮要》的文献史,对该书的底本和语料来源进行了分析,解决了罗伯聃为什么选取清人高静亭的《正音撮要》和曹雪芹的《红楼梦》作为其语言教材的问题。本章通过分析发现,高静亭的《正音撮要》在广东地区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其出版时间与罗伯聃入华时间较为接近,难度较为适中,最有可能是罗伯聃自己学习汉语时的教材;罗伯聃书中所选取的范文来自《红楼梦》,这部小说当时已经在西方汉学家中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与罗伯聃存在事实联系的几位在华汉学家如德庇时(John Francis Davis,1795—1890)、郭实腊(Karl Gutzlaff,1803—1851)都曾在各自的文章中或多或少地介绍了《红楼梦》,这影响到了罗伯聃对《红楼梦》的认识,而且这部小说注重口语的特点符合罗伯聃《正音撮要》口语教材的特性。第三章细致地分析了《正音撮要》的文本,主要关注的是《正音撮要》中的词语翻译和注音问题。一般考察汉语教材我们会考察它对于汉字、语音、词汇、语法的教学,但是《正音撮要》中没有单独教授汉字和语法的部分,只有注音和对话可供考察。通过考察词汇的翻译,文章发现罗伯聃的《正音撮要》不仅仅是一部语言教材,还是一部文化教材,这一特点随着该书第三版取消汉字注音而显得更加突出。由于高静亭《正音撮要》本身的编写特点,该书的课文在教授北京话口语的同时,实际上发挥了词汇表的作用。通过对注音的考察,文章发现该书主要继承了英国首位来华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的注音体系,在个别地方进行了调整,但这种注音方式存在很大的问题,如较为严重的一音多号或多音一号现象、不区分送气音和不送气音、仍作尖团音的区分,种种迹象标明这种注音体系并不能准确地再现北京话的语音。笔者又结合罗伯聃的其他作品以及后世汉学家对他的评价,发现他本人的北京话并不标准,由此可见,我们并不能断言罗伯聃的《正音撮要》是早于《语言自迩集》(Yu Yen Tzu Erh Chi,1867)的“第一部北京官话教材”,只能说他进行了一次北京官话教学的尝试,而这种对北京官话的重视影响到了在他之后的几位英国汉学家,如密迪乐(Thomas Taylor Meadows,1815—1868)和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1818—1895)。本文主要使用影响研究和文本分析的方法,从语音、词汇、文化特色等角度对罗伯聃《正音撮要》一书进行个案研究,并在十九世纪中期的英国汉语教育史的背景下对罗伯聃及其作品进行介绍和评价,以期对十九世纪上半期的英国汉语教育史作一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