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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险是海上保险的核心内容。海上保险条款是商人们从事海上保险业的惯例的反映。中国所拥有的庞大的商船队使得中国成为一个巨大的船舶保险市场。这个保险市场中所使用的条款所体现的规则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乃至整个保险行业都至关重要。本文运用比较法,法哲学和法经济学的方法,围绕船舶保险条款中所蕴含的核心的疑难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现有条款进行完善的建议,最终为我国未来船舶保险条款的修改以及保险法的修改提供理论支持,并指导实务操作。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组成。引言说明论文的主题和主要研究范围,评述研究范围内已有的文献,介绍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方法和支持。第1章“导论”介绍了船舶保险条款中的相关概念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回顾了保险单和保险条款在国际和国内的历史沿革,并重点论述了保险基本条款及特别条款之间的辩证关系。第2章“承保风险”以中国船舶保险条款的承保范围为主线,论述了现有条款关于承保风险,海上灾害,潜在缺陷,船舶碰撞条款等主要的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建议。第3章“责任的认定及除外责任”分析了近因理论的现状及其在风险与损坏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探讨近因理论引入我国保险条款的可能性。辨析了中国保险条款中关于“除外责任”与“不负赔偿责任”之间的差异。第4章“风险改变与责任终止"论证了保证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与“风险改变”,制度的可取之处以及对中国保险条款的借鉴意义。第5章“法律对保险条款的规制”论述了保险法对条款的规制及公法对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限制。第6章“船舶保险条款的解释”试图总结出船舶保险合同行之有效的解释规则。第7章“代结论——中国船舶保险条款的完善要点总结”系统分析了我国保险条款结构,术语,承保范围界定,风险控制的条款技术、除外责任的安排、条款制定机构等方面的完善方法。并以此作为文章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