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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的现状入手,以甘肃和青海两省区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着眼点,在全面、综合分析西北地区湿地环境特征和湿地污染、破坏现状及法制成因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国内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经验,努力从“综合”立法层面寻求适合该地区湿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途径,以促进该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文章的写作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加强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立法的背景和依据”,对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状况进行了系统的阐述。第二章“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制现状分析”,主要就目前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法制保护中的基本理念和法律文化环境、立法、监管执法以及法律实施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第三章“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立法理念和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作为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立法理念的全球背景、发展过程、可行性;并系统地论述了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立法应遵循的原则。第四章“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立法模式”,主要论述了立法模式的基本涵义、评述了国际和国外部分国家和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立法模式/管理模式,并提出和论述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立法应采用综合立法模式的观点。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第五章“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法律制度”对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中应贯彻的几项重要法律制度进行了具体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