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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一些企业公民存在只为经营情况负责、较少重视自身公共性和社会责任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是企业公民中具有代表性的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承担着体现国家意志、服务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研究,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本文通过研究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内容和履行情况,发现国有商业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金字塔中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情况较好,履行社会责任金字塔中的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情况仍较薄弱。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充分体现自己服务全体公民的属性,全面承担社会责任,在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还要主动去承担承载社会公众期望的道德责任、以及甚至在社会公众期待之外的慈善责任。全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履行自己的公共职能。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良好发展又为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动力。通过对N市邮储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案例研究,发现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服务残疾人作为适合自身的方法来提升自己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残疾人既是银行的经济责任必须包含的客户群体,又是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享受正常社会服务的公民,还是社会公众期望予以关心和充分照顾的人群,也是可以进行慈善捐助的对象,服务残疾人就是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其中一种方法。N市邮储银行因为社会责任的履行而带来的诸多对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好处,而越来越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为此,本文从国有商业银行强化对于社会责任履行的正确认识、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以及社会机构提升对国有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和监督水平、国有商业银行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相互提供动力等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