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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程度日益严峻,老年人失能失智情况不断增多,我国需增加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构建预防基金运行机制,延缓老年人失能失智现象的发生。本文依据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失能失智程度,以需要预防失能失智风险老年人群体为研究对象,采取多种研究方法,将筹资、支付、管理和监督作为研究主线,对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运行机制进行探讨。首先,界定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运行机制概念和内容,阐述它的特点和目标,运用全人理论、积极老龄化理论、需求层次理论,阐明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运行机制的理论依据。其次,通过介绍我国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运行的发展现状,结合部分试点城市预防基金运行机制的实践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相关政策不完善;基金筹资规模小、支付标准不统一;管理主体责任不明晰、监管工作乏力;长护预防服务人员短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长护预防理念未能树立、预防基金筹资与支付机制的不健全、权责分散没有形成统一管理,长护预防资源整合不足。再次,介绍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运行机制的经验,总结对我国的启示,重视长期照护保险预防服务的发展,开展居家和社区长期照护保险预防服务项目,拓宽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筹资渠道,建立有效的照护预防监管体系。最后,本文从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运行机制的保障对象、筹资与支付、管理与监督等方面,重点探讨了长期照护保险预防基金运行机制的构建,提出了预防基金划拨比例思路,将老龄化和失能失智程度作为预防基金划拨比例的依据和检验标准,采取按一定的比例从长护基金划转,同时,提出针对需方和供方不同的支付方式,从多角度提出相关配套措施,使长期照护报险预防基金运行机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