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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4月我国正式建立了旨在对外宣传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2003年3月一场突发公共危机SARS爆发后,在媒体及公众不断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强烈呼吁下,发言人制度开始进一步发展完善。今天,我国发言人制度的职能不仅局限在对外宣传,对内沟通释疑也已经成为它的重要职能之一。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当前信息公开背景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存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它不仅能够赢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还能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危机;同时,它不仅对内能够为党和政府营造积极的执政舆论氛围,还能对外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而发言人作为这个制度的核心,他(她)与媒体之间的良性沟通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这就涉及到发言人认知媒体、使用媒体,解读、制作、传播信息等方面的能力,即发言人的媒介素养。随着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发言人在媒介素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在当前信息公开的背景下,发言人在媒介素养方面依然存在着严重问题。鉴于此,本文立足新闻学、传播学及社会学等学科相关理论,结合比较研究、个案分析等研究方法,在梳理出当前发言人媒介素养存在的问题以及发言人媒介素养的具体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政府新闻发言人角色的特殊性,分别从发言人和政府两个角度对信息公开背景下提升政府新闻发言人媒介素养的策略进行论述。研究认为,一方面发言人可以通过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树立媒体服务意识、善于认识和利用新兴媒体以及培养媒介素养的自我教育意识等策略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完善当前的信息传播制度、采取新闻执政的媒体战略、建立新型的发言人选拔及设置机制、开展多渠道的发言人媒介素养培训以及营造社会整体媒介素养教育的氛围等策略也可以为发言人媒介素养的提升创造条件。总之,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下,发言人提升媒介素养不仅是外部环境的要求,也是其自身工作及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因此,政府新闻发言人媒介素养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不过,由于本文缺乏一定的实证研究,因此未来的相关研究可以在对政府新闻发言人群体媒介素养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定量与定性的研究方法,保证研究成果的全面性及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