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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将风险企业中涉及制度安排的问题抽象为一个逻辑结构,以风险企业家机制为对象,以企业家精神、产权制度和委托代理机制三方面为切入点,对风险企业家的机制加以研究,从而为更加深刻的理解风险企业的制度安排、更好的推动风险企业乃至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包括:排除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视角,运用比较分析、系统性分析的方法,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该文从研究的领域、核心问题和目标导向的角度,对庞杂的企业理论与契约理论体系进行归纳和划分.由于关注的焦点在于企业家在企业中的地位与功能,所以文章侧重于企业的契约性质理论、所有权安排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企业家理论,其中Coase的理论为论文的总体框架奠定了基础.运用系统性分析和逻辑推理方法,该文构建了企业家精神的模型,以此为基础对风险企业家精神的特殊性质进行分析,并提出其组织内化的特征.企业家精神的驱动核心、主体要素、内部因素以及外部条件之间具有相互作用的密切关联性.创新不是外生的条件,而是基于机会、风险和自我超越的内生结果.在此基础上,依据风险企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风险企业家精神进行进一步分析.风险企业家脱颖而出的过程,就是企业家精神的提炼、优化、再革新的过程.运用系统性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该文提出将风险企业视为一种新型企业制度--合伙有限制--的载体,其产权安排、产权结构安排以及有效的产权保护均具备充分的保障.风险企业既具有现代公司制的一些主要产权特点,也吸收了传统的合伙制企业的特征.这种新兴的企业制度是在资金、技术、监督机制以及人力资本增值的驱动下的企业制度回归.另外,由于产权与契约的不可分割性和互动性,该文通过一系列契约关系的明确化对风险企业及其中的风险企业家的产权性质进行分析.投资契约、董事会席位、权利分配、管理监控、增值服务以及退出机制的安排,体现出风险企业的产权制度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网状结构,对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风险和代理问题的控制具有多种作用和途径.运用多种数学模型推理,第四章对前两章研究内容进行深化,侧重于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问题的探讨.风险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博弈是在多个维度上展开的.运用一个离散型变量模型,探讨完全或不完全信息下的非合作静态博弈.紧接着在财富约束条件下讨论风险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进行合作以达到福利最大化的情况,表明交易双方的财富对产出份额分割具有重要影响.并且首次在动态博弈的框架下,分析企业家团队的存在对均衡解产生的重要影响,及其在初期资本投入和激励政策上产生的改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