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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老年群体的养老、健康与幸福感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就提出要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但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城市家庭越来越具有小型化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养老的功能。而其它养老方式也各有利弊,难以完全弥补家庭养老的缺失。因此,本文旨在通过探究养老方式、健康与主观幸福感间的关系,探讨如何实现老年人“活得好”的目标。基于此,本文将探究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及健康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本文用2015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urvey,CHARLS)数据,运用stata15.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首先,本文将养老方式从居住类型、经济支持、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四个方面进行考量,以自评幸福感与情绪幸福感衡量主观幸福感,分别进行Ologit和OLS的回归分析,分析不同养老方式对城市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程度;其次,展开分样本回归,对比不同性别与户口的城市老年人幸福感的群体差异;最后,以躯体健康作为衡量健康的指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探究健康是否作为中介变量及如何在养老方式与主观幸福感间发挥作用。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第一,不同养老方式对城市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差异。(1)在居住类型上,城市老年人更愿意选择不与子女同住,且幸福感高于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在不与子女同住的选择中,机构居住的老年人的幸福感比与子女同住的高28.721%;(2)在经济支持方面,与子女供养相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支持更有利于提升城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而以自己的经济支持为支撑则对城市老年人的幸福感有消极影响,其幸福感比经济支持来源于子女的低0.166;(3)从日常照料角度看,雇用人员及社区人员的照料最能增加城市老年人幸福感,其幸福感比照料来自于子女的高2.414;(4)在精神慰藉上,与子女见面的次数与城市老年人幸福感有正向显著的关系,与子女见面频率越高,城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越高。精神慰藉较高的城市老年人幸福感是精神慰藉较低的1.686倍。第二,健康是养老方式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中介变量。与养老方式各维度的参照组相比:(1)健康在机构居住、政府经济支持和社区人员及雇用人员照料中发挥部分中介的作用;(2)对不与子女同住家中、个人经济支持、配偶照料、亲戚朋友照料和其他照料来源中产生完全中介作用。而精神慰藉对主观幸福感是一种直接影响。根据实证结果,本文基于福利多元主体理论,结合养老方式四个维度及健康对提高城市老年人幸福感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在推动养老居住类型的多样化发展的基础上,政府部门需加强对社区、养老机构的监督;子女应正确处理与父母的关系;二是在构建多元经济支持体系,政府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子女也应给予父辈经济支持;三是政府和社区应大力加强养老从人员技能培训以更好提供养老服务,子女也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四是政府可以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成年子女与父母沟通交流创造条件,老年人也应主动融入社会,丰富老年生活;五是应关注老年群体健康状态,老年人自身应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