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舞台上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国际制度,尤其是冷战结束后,国际制度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主权国家创造或加入国际制度的动机是为了在某些利益相关领域表达利益诉求,保障国家利益。然而有时国家创造或加入的国际制度并不能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或者说不能保证有些国家的利益。此时,利益受损的成员国就会以退出制度或呼吁制度作出改变作为应对之策。在这过程中,国家常常会通过威胁退出国际制度来改变不利处境或获得额外的利益。比如当制度中的某些条款规定对一些国家不利,而对另一些国家有利时,这些不利的国家便可能会通过威胁退出的手段来“矫正”规定。比如英国对入欧条件的重新谈判。主权国家还可能因为制度中的某些国家不守规定,做出不道德的自私行为而发出退出制度的威胁信号来迫使不道德的国家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另外,有时国家也会通过威胁退出表达在其他领域的诉求,比如伊朗威胁退出《核不扩散条约》,以此表达美国对伊朗铀浓缩施压的不满。除此之外,国家为了获取私利也可能选择威胁退出国际制度,例如法国前总统萨科齐2012年威胁退出《申根条约》,其目的就是为了讨好国内反移民的右翼国民阵线。当国家威胁退出国际制度时,不同的国家会得到不同的成败结果,而同一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也可能会成功或失败。本文首先考察成员国采取退出—呼吁机制的不同策略选择,并试图以英国在预算问题的不同阶段威胁退出欧共体为案例重点考察国家威胁退出国际制度的成败因素,即哪些因素导致了国家威胁退出国际制度的成功或失败。本文尝试从国家对国际制度的依赖、国内对政府决策的支持和核心成员国对该国的依赖这三个维度来考察国家威胁退出国际制度的成败因素。经过初步研究,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国家对国际制度的依赖度越低,越容易通过威胁退出达到目的;国内力量对政府威胁退出决策的支持度越高,国家越容易做出可信的威胁退出,也更容易实现目标;制度中的其他核心成员国对威胁退出国家的依赖度越大,就越不希望看到该国退出制度,因此,威胁退出就越容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