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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看法认为,在生态与经济发展之间,目前正处于根深蒂固的两难处境。一方面,严格的环境规制可以提高社会收益;另一方面则是,污染防治与实现清洁的私人成本,会导致更高的价格和降低竞争力。企业往往将环境规制看作是对他们经济活动的限制,认为环境规制限制了他们的生产自由和反应能力,而且由于必须满足环境规制增加了额外的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竞争力。然而,按照迈克尔·波特和卡拉斯·林德的观点,对于企业来说,反对环境标准的提高和新的环境规制的引入是不明智的,设计合理的环境规制刺激了创新,创新的结果提高了资源生产力,不仅弥补了环境规制引起的初始成本的增加,而且提高了企业竞争力。那么,环境规制究竟如何影响企业竞争力呢? 正确认识和处理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问题,不仅对提高我国企业在全球化经济中的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传统理论关于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关系面临的挑战、认识误区和局限性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污染的实质和创新在环境改善与提高企业竞争力之间的作用进行理论分析,得出通过创新提高资源生产力是企业获得竞争力关键,基于此认识,指出改善环境与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一致性;接着基于动态竞争力理论观点分析得出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有重要的影响,进而从企业的微观角度,对环境规制与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因素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得出企业积极因应环境问题的方式是未来企业竞争力的一个主要因素,环境规制为企业带来竞争机会而不是一种经济负担,企业通过改善环境不仅提高了资源生产力,而且良好的环境表现作为一种战略性资产,为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提供基础;最后通过案例分析验证了以上结论。从本文的研究可以得出,环境规制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创新和竞争力的提高。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必须实施一套鼓励企业对待环境问题采取预防的态度而不是对抗环境法规的措施。另一方面,企业也必须改变观念,将环境规制看作是为企业带来新的竞争机会而不是对其经营活动的限制,通过积极的创新解决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