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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地方税种是以营业税为主要征收对象,这种税制体系会扭曲地方政府行为,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区利益而形成市场分割。探寻原因,是由于营业税的征收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商品劳务跨区流动,导致原本属于本地区的税收收入外流。我国的行政体制又比较独特,采用的是区域“横向竞争”与层层“行政发包”相结合的方式,地方政府既要保证完成中央任务的绝对质量,也要保证任务完成度相较于其他地区的相对优势,如此才能在政治锦标赛中增添胜算。在这一制度背景下,地方经济开始呈现出“官场+市场”双驱动的模式特征,地方政府不仅有动机培育和发展市场力量展开经济竞争,还会刻意通过“有形的手”干预市场,保护本地产业,压制跨区而来的竞争力量,从而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2012年起,我国逐渐从各行业、各地区来推行“营改增”政策。最早在上海市针对“1+6”行业进行试点,然后于2012年下半年分4批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等8省市试点。到次年8月,该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与此同时,“营改增”也开始在行业范围内不断扩大。到2016年5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部行业的“营改增”。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增值税独有的抵扣机制势必将推动区域间贸易和区域内行业间贸易格局的重构,从而影响市场经济一体化进程。通过估算2005-2016年中国大陆地区31个省市的市场整合指数,本文发现中国市场整合程度呈波动式增长,进一步的实证检验还显示“营改增”显著推动了市场经济一体化进程。政府与市场之间会存在“两只手”的挤出效应,对于市场整合的效果,财政支出占比较多的地区会弱于财政支出占比较少的地区。本文结论从一个新的角度论证了“营改增”的现实意义,即“营改增”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打通行业抵扣链条,还在于打破地方利益格局,将流转税的征管权逐步收归中央所有。国地税合并后,我们实行的是原有的国税管理模式,中央垂直管理将进一步保证和加强中央的统一征管权,降低地方保护的税收激励。同时,也将为未来进一步巩固“营改增”成果和推进市场化改革提供参考,我们要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从而促进我国经济腾飞。未来,我们要适当收缩政府边界,在尊重市场规律的条件下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为企业构建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