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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習慣把國學分為經、史、子、集四部,而經部位居四部之首。經部之中,“五經”又是最重要的典籍,《儀禮》便是“五經”之一。除此之外,禮樂文明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流傳至今的最早的禮制專書,便是《儀禮》。可以說,《儀禮》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具有核心地位,是不可不讀之書。對《儀禮》的研究,是中國傳統經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儀禮》的學問,與《周禮》《禮記》合稱“三禮之學”、禮學。《儀禮》主要講行禮的儀節,程式性較強,因而總結禮制的規律便成為研究《儀禮》的重要方法。東漢鄭玄《儀禮注》就開始總結凡例,至清人淩廷堪《禮經釋例》,總結了《儀禮》的二百四十六個凡例,全面而系統。然而,鄭玄之例與淩廷堪之例都是自己總結出來的,並非直接來自經書本身。杜預《春秋釋例》中提出的著名理論——春秋五十凡,全部來自《春秋左傳》,在《春秋左傳》研究史上具有重大意義。反覲《儀禮》,其内部亦有自帶的凡例,共有四十五項。至今,還沒有人對《儀禮》自帶的凡例進行系統研究。相比經學家總結出來的凡例,經書自帶凡例的好處是,凡例來自經文,原始性較高。但是經書自帶凡例也有缺點,那就是隨文作例,缺乏系統性。本文立足於研究《儀禮》自帶的凡例,名之為“禮經釋凡”,以求與清人淩廷堪的《禮經釋例》互為補充。研究的方法是逐條考辨,先引重要的前人觀點,再加案語。每一凡的討論著力解決四個問題:一、凡本身的意思。欲明凡例,先要以訓詁通其本義。二、凡的文字領屬。古文獻皆無句讀,“凡”字到底領屬到何處,需要探討。在《釋凡》中,對於領屬明顯,無爭議的條目,文字領屬問題不再討論。對於文字領屬有爭議的條目,則加以考辨。三、凡的適用對象。每一條凡,其適用對象為何者?是大夫,還是士?是寳,還是介?四、凡的適用範圍。凡適用何種禮?每一條凡,是適用於《禮經》全篇,為通例,還是只適用於一種禮,亦或是只適用於某種禮的某個小環節。明此四條,則《禮經》之“凡”可真正當作凡例來使用。經過《儀禮》“四十五凡”的逐條分析、總結歸納,我們除了構建一個《儀禮》凡例體系之外,還得到了一些新的啟發,例如《儀禮》不是士禮,而是侯國之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