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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根本利益的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尤为重要。《食品安全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以往有很大进步,但是仍有缺陷。随着科技进步与发展,食品安全不确定的风险也在增加,食品安全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也将增大。因为我们处于一个风险社会中,食品安全风险威胁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损害具有不确定性等特征,仅仅依靠食品安全肇事者承担损害责任,补偿受害者损失,显然被证明无能为力,不能真正地填补所有受害者的损失。因此,必须改变单一的传统肇事者原则,坚持以预防原则的思维范式确立法律责任分配理论以满足社会需求,通过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义务、法律关系主体责任的分析思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本文从法律责任的分配和架构、法律关系主体、主体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探讨了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制度构成,指出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的现状和存在不足,并从三大责任方面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