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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末,撒切尔夫人在第三届首相任期期间,出台了著名的1988年教育改革法,对英国不合时宜的教育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1988年教育改革法集中体现了撒切尔政府教育改革的理念和思路。该法的颁布和实行,实际上是英国教育史上的一次重大的改革。它对英国的课程、考试、招生、经费、管理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改革的范围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以往任何教育法所不能比拟的。人们普遍认为,1988年教育改革法是1944年教育改革法通过以来英格兰和威尔士最为重要和最具深远影响的一项教育立法。本文以1988年教育改革法为研究对象,阐释法案的内容,考察法案出台的缘由,分析法案的实施成效、探讨法案存在的问题,指出撒切尔政府之后梅杰政府对法案的修正和完善,并评析法案的历史地位。本文的绪论部分简要阐明了选题意义、价值与创新点,学术史综述以及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本文正文内容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特有内涵。由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出台,引出其主要内容。在介绍其内容时,着重介绍法案的每一项政策的发展过程,并与以往的教育政策相比较,凸显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特色。第二部分——1988年教育改革法出台的缘由考察。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考察:从政治上来看,1988年教育改革法是“撒切尔主义”在教育政策上的体现;从经济角度来看,1988年教育改革法是教育领域对经济改革的呼应;从教育思想和政策上来看, 1988年教育改革法是对进步主义教育思想批评和综合中学教育政策反思的结果;从教育体制来看,1988年教育改革法是对英国教育管理体制弊端否定的产物;教育的决策者直接推动了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形成,对法案的出台,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三部分——1988年教育改革法实施、修正及完善。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一是分析了1988年教育改革法实施取得的成效;二是探讨了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指出了梅杰政府对该法的修正及完善。第四部分——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历史地位。1988年教育改革法在英国教育改革史上占有里程碑式的地位,它改变了英国教育管理体制,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奠定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教育改革的基础。尽管1988年教育改革法被认为是最激进的教育改革法,但它根植于英国文化的土壤之中,仍然体现了英国改革渐进性的特点。此外,1988年教育改革法还有利于加快欧洲统一市场的形成,并且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教育改革的内容。结语部分主要通过透视1988年教育改革法,得出一些规律性结论和有益的启示:首先,从战后英国实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规律,即在教育的集权管理和分权管理上,须掌握一个恰如其分的“度”。其次,尽管1988年教育改革法被认为是最激进的教育改革法,但它仍然体现了英国改革循序渐进的特点。再次,通过1988年教育改革法,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意识形态对教育改革的主导作用。此外,任何改革举措都可能产生许多新的问题,无论哪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在以后的改革中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只有这样,改革的成果才会得以保留并能持续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