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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在2010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进行的一个伟大创举。”邓小平是创办经济特区的主要倡导者、决策者,并且亲手推动了经济特区的发展。没有邓小平,就没有中国的经济特区,没有邓小平经济特区理论,也就没有厦门特区今天建设的辉煌成就。邓小平经济特区理论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国际背景和国内条件,既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又显示出十分鲜明的特色,其蕴含的最基本内涵主要为:办特区是个试验;引入制度信息;经济特区搞的是市场经济;经济特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一理论既有重大的创新意义,也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指导厦门经济特区在建设实践中取得一系列显著成就。然而,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开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格局,厦门特区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缺乏经济发达城市群的地域依托;经济腹地狭小、陆路交通运输成本高、特区内土地、淡水、原材料等资源瓶颈比较明显,制约了厦门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和龙头带动作用的发挥;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和体制政策的比较优势正逐步淡化;由于政治因素的影响,厦台经贸合作受到诸多制约;作为国家重点打造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重要中心城市,经济特区目前经济总量偏小、发展水平较低,不足以成为带动海西建设的龙头。逆境与顺境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厦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空前的大好机遇,要立足实际,抓住时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推动厦门特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特区民众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厦漳泉同城化,积极构建厦漳泉大都市区;把海岛型城市建设成为海湾型城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提升厦门城市品位,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