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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和发展问题一直引起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和探索,即增长的源泉问题。在众多相继被揭示的原因中,自然资源或自然禀赋被置于突出的地位,从各国在其经济发展历史上的过程来看,自然资源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对于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然丰裕的国家或地区拥有的发展砝码显著多于自然资源贫瘠的国家。如拥有石油资源的中东地区,凭借着石油资源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但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资源依赖型国家经济发展滞后甚至出现倒退,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奇怪现象冲击了之前学术界关于自然资源有益于发展的根深蒂固的思想,并引起了众多经济学家的深思。一些资源丰裕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并未像所预期的那样经济实现快速增长与发展。与之相反,从一些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发展来看,具有资源禀赋的国家发展速度反而不如资源贫乏的国家和地区,其发展速度甚至是停滞退后的。2000年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在全球65个资源相对丰裕的国家中,只有四个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博茨瓦纳)人均GNP年增速达到4%(1970—1998),而一些资源稀缺性国家比如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经济增长速度却超过了大多数资源丰裕型国家。无独有偶,这种现象也发生在中国,比如资源相对贫乏的东部的经济发展速度远超于自然资源丰裕的中西部地区。面对这个奇怪的现象,很多经济学家对于传统的经济发展观点提出了质疑,即丰裕的自然资源对经济的快速增长起到促进还是抑制作用。1993年,Auty在研究资源依赖型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时首次提出了“资源诅咒”(Resource Curse)这个概念,即丰裕的资源对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来说非但没有起到有利的影响,反而会成为一种限制。随后经济学界涌现了大量的文献来探讨“资源诅咒”背后的传导机制,但关于“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学术界对此众说纷坛,其中一个被广泛认同的机理是自然资源本身含有很高的经济租金,经济租金的存在会引起手握权力的官员进行寻租活动,从而引发腐败行为。众所周知腐败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的影响,弱化了政府的职能,正是这种制度弱化导致了“资源诅咒”效应。本文基于省级层面2002-2014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对中国的自然资源禀赋是否会使腐败更严重进行实证检验,即自然资源(特别指煤炭资源)是否会导致腐败的产生。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资源禀赋与腐败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