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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位于全球金融自由化、经济转型以及对外开放诸多背景下的一个发展中国家,因此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就越发值得关注。从我国经济改革、金融深化的进程来看,金融领域的改革出现滞后应该是个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我国金融体系的构建很大程度上仍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附属产物。因此,金融体系在其发展的初期乃至当下,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传统的行政性控制模式:政府当局希望通过行政手段来配置金融资源,在维系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前提下,为宏观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不可否认,以行政干预为基础的金融调控模式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稳步推进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其局限性也不容忽视,即我国金融机构长期偏离市场经济轨道的直接结果就是金融体系风险的积聚以及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 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是一个有层次的问题:一般而言,金融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容易率先遭到外部冲击,而金融机构体系的抗冲击能力最终将决定外部冲击的深度、广度和持续性,因此,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是一国金融体系安全性的最后一道屏障。有鉴于此,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开放要求混业经营这一既定前提下,如何对我国的金融业实施适度的保护,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健性,就成了我国当前深化金融改革应该着重关注的核心问题。 既往的研究表明,对一国的金融体系实施保护,一般存在两种可供选择的范式:其一为"开放式保护主义",其二为"国家控制"。所谓"开放式保护主义"是指,依据本国经济利益的需要,在保持国内金融市场总体对外开放的背景下,以公益性、社会性、程序性等诉求为依据,以专项法规约束及管理体系设计为工具,对国外竞争者设置制度化的市场障碍,实施金融领域的局部性保护。采用"开放式保护主义"保护本国金融机构的典型国家就是美国。美国常常以市场经济和金融自由化自我标榜,而事实上却又通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将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屏蔽于国门之外。表面看来,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是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而事实上,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美国是世界金融中心,其抗风险能力全球领先,因此提高准入门槛既能有效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又能有效地阻碍外国金融机构争夺本国市场。相比之下,对于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而金融发展又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的中国而言,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发育状况远不如发达国家,依靠提高准入门槛而实现开放式的保护可能并不现实,因为提高门槛的结果很可能是自己的金融机构最先被挤出市场。因此,认为,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可行的办法还是主要采取"国家控制"来实施对本国金融业的保护。 所谓金融业的"国家控制"概括起来有两个侧重点,即国家控制权和国家控制力,前一个范畴涉及金融资源的配置,后一个范畴则主要涉及对金融体制改革进程和方向上的总体驾驭能力。就我国而言,在经济转型和金融改革长期滞后的双约束条件下,坚定国家对金融行业的适度控制不但具有提高金融业整体对抗外部冲击能力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更多特殊的意涵。基于此,立足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状况,保护我国金融业的"国家控制"工具有三:即资本账户管制、金融机构股权控制及超额外汇储备。 开放金融市场一方面是我国对WTO的承诺,另一方面也是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的客观要求。但是,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经济实力。同时,我国金融市场的容量、广度以及深度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事实上,在历次金融危机中我国都能安然无恙,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资本账户的管制,从而使得国际游资难以对我国的金融体系形成直接的冲击。此外,从历次金融危机中也总结出这样一个事实,即现行以美元为关键货币的国际货币体系对外围非关键货币国家所形成的制度性约束被进一步强化。因此,我国有必要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从拉美和东亚国家历次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看,国家对金融机构股权的过度放松控制实际上助推了这些国家金融危机的形成。此外,从拉美和东亚国家历次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中还发现这样一个普遍的特征,即危机前这些国家的债务负担沉重且呈日益增长的趋势,其水平大大超越了本国经济的承受能力。因此,为了确保金融业的稳定性,有必要未雨绸缪,采用超额外汇储备对金融机构进行注资,增强其偿债能力,对"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给予特殊关照。 本论文主要围绕上述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陈述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国家控制的理论依据以及相应的章节安排。 第二章为金融开放与控制研究文献综述。笔者从金融开放的理论渊源、金融开放的测度和效应、金融控制的理论渊源、金融控制的争论以及开放保护与国家控制等议题入手,对金融开放与金融控制研究领域的主要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通过对文献进行梳理,笔者发现金融开放的动机主要来源于经济增长,而金融控制或金融抑制的动机则主要来源于经由金融开放所引发的一系列金融、经济的波动,且这些波动很可能造成全球性的金融、经济危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控制进行利弊权衡,一些学者提出了金融开放与金融控制结合运用的方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陈雨露教授提出的开放保护与国家控制。笔者对陈雨露教授所提出的开放保护与国家控制这一观点深表赞同。因此,在随后的章节中笔者秉持这一理念,基于中国转型经济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与国家控制的必要性及其实施路径展开深入分析。 第三章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与国家控制的必要性分析。本章主要基于拉美和东亚国家的教训,分析了新兴经济体(emerging economies)发生金融危机的原因。通过分析拉美和东亚国家金融危机与金融业开放的关系,本章认为,拉美和东亚国家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在转型时期过度开放了金融业,国家对金融业丧失了控制力,从而导致这些国家暴漏在国际投资资本的冲击之下。相反,中国之所以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受冲击很小,除中国资本账户不开放外,主要还是中国金融业没有过度开放,在2008年前中国政府对金融机构大幅度改革和重组,从股权上对金融机构进行了国家控制。此外,本章还分析了中国金融业的经营和监管现状,进一步说明中国金融业的开放需要循序渐进,开放程度必须要和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国家对金融业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但其控制的方向应从传统的金融抑制转向股权控制。 第四章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与国家控制工具:资本账户管制。通过对资本账户管制的经济效应进行理论分析,发现:资本管制可以改变资本流动的期限结构;降低资本流动的规模;实现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降低真实汇率升值的压力。这表明,资本账户管制的理论基础仍是"三元悖论"理论。 最后,还探讨了我国资本账户管制的路径。发现:1)在目前条件下,URR(无息准备金要求)具有较高的优越性。实施URR而不是采取直接征税措施,主要是由于URR要求相对灵活,中央银行能够根据资本流动状况适时调整比率、存期,而直接征税具有刚性,税率很难频繁调整,而且政策时滞比起货币政策来要更长。对于所有债务性的资本流入(贸易信贷除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对外借款,都可以实施URR要求将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并且按URR要求对所有进入的资金进行资本管制。 2)在资本流出管制方面,从以往已有的经验来看市场型管制措施,特别是URR,对资本流出的管理效果不甚明显。所以对于居民的资本流出依然要以行政型管制为主。更重要的是,在长期巨额资本账户顺差的压力下,我国积极实行"走出去"战略,放松了对个人资本转移的管制,但对居民资本流出的开放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个时候施行市场型管制很可能出现监管不力的局面,因此在这一阶段我国对资本流出的管理应以行政型管制为主。总之,在资本账户完全可兑换之前,市场型管制主要是作为辅助性措施,行政型管制还是作为主要的管制手段。只有当资本账户实现基本可兑换,并且管制的内容和项目较少时,市场型管制才有可能成为主导管制措施。 第五章分析了金融业对外开放和国家控制的另一工具:金融机构股权的国家控制。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金融业的国家控制表现为国家对金融业的全面控制,即实行金融机构全民所有的同时,对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其定价亦实行控制。 第六章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与国家控制的又一工具:超额外汇储备。首先探讨了我国目前面临的外债风险。通过对外债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因子分析及对应分析,发现当前外债对宏观经济已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其根源则在于中资金融机构的还本付息压力过大。 有鉴于此,提出采用超额外汇储备来解决当前的外债风险。首先,对超额外汇储备进行了界定,并在这一框架下,对其进行了测度,分析表明,我国当前具有数额巨大的超额外汇储备。随后,还通过理论推导证明了采用超额外汇储备解决外债风险的可行性。 在本章的最后一部分,引入了我国超额外汇储备的管理机构--中国投资公司,对其进行了案例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中国投资公司在国内的业务主要是通过中央汇金公司运作的,而中央汇金公司的业务方向则主要是针对国内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进行注资,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比率,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因此,从这个层面来看,我国的超额外汇储备已经被分出了一部分成为了中资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这一方面增强了国家对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控制力,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提升了这些中资金融机构在危机中对外债的偿付能力,是国家通过"市场模式"而非旧有的"行政模式"加强金融控制力,缓冲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