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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随着救灾任务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倾力投入到灾后重建,大大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资金的投放力度,有效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及时、有序推进。灾后农房重建贷款的投放是在政府行为的强力影响下展开的,政策意味浓厚,而政府行为目标和信贷金融机构期望收益目标存在较大分歧,这将直接导致农房重建贷款的到期履约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例如灾后贷款农户还款的道德风险问题,重建农户的灾后还款能力以及灾后重建中政府政策作用等,这些因素都将对农房重建贷款的顺利回收产生重要影响。灾后发放的农房重建贷款的期限大部分都在3至5年,随着受灾农房重建贷款都已基本到期,参与灾后农房重建的信贷金融机构正面临着农房重建贷款回收难的巨大考验。本文在综合国内外对银行贷款违约风险形成机理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以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贷款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汶川地震灾区的四个极重灾县(市)和一个重灾县级市的323户样本农户的灾后农房重建贷款情况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利用调查样本数据分析了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贷款的发放和管理现状;以及利用Logit回归模型对重建贷款违约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和结论提出相应的政府完善特大灾害后农房重建援助方式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包括:(1)政府灾后重建贷款政策显著加大农房重建贷款违约风险。政府对农房重建贷款政策会对农房重建贷款的偿还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对农户贷款取消抵押担保,而进行信用贷款的政策,这显著加大了灾后农房重建贷款的违约风险。(2)灾区贷款农户的受灾损失也会增加灾后农房重建贷款的违约风险。严重的地震灾害往往会给农户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带来的损失会降低农户对农房重建贷款的偿还能力,更主要的是这种受灾损失会导致农户产生严重的受灾心理,从而加大对政府主导灾后农房重建的依耐性,这种受灾情绪容易引发灾后农房重建贷款的道德风险违约。(3)民间借贷降低农房重建贷款违约风险,其他银行借贷则加大其违约风险。是否邻里借贷和有无其他银行借款对农房重建贷款违约风险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邻里借贷对重建贷款的回收有积极作用,而其他银行贷款则会加大农房重建贷款的违约风险。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建议完善政府对灾后农房重建的援助方式:(1)降低政府对农房重建贷款的影响;(2)积极改善灾后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3)对受灾较重的农户进行定向补助,减少农户的受灾损失;(4)鼓励民间借贷参与灾后重建工作,防止不同银行贷款间的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