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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市场上继CHIBOR后于2007年初又推出了SHIBOR(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引起了市场的充分关注,在各方参与主体的大力推进下,其在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地位已经逐渐得到市场认可,在金融市场的产品定价中也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但SHIBOR和传统的无风险利率相比,尤其是在产品定价方面,孰优孰劣,目前还没有学者对此进行量化的分析和比较。
由于SHIBOR目前在很多金融衍生品定价中都有应用,基于篇幅的考虑,本文将范围缩小至在短融定价中考虑SHIBOR的基准性。利用一些基本的统计方法如平稳性检验,多元线性回归等方法从分析SHIBOR作为市场基准利率的可行性和可控性开始,通过与传统的短期融资券基准利率央票利率进行比较,说明SHIBOR作为短融基准利率的合理性。然后选择以SHIBOR为基准得到的信用利差对常规影响因素的灵敏度这个角度出发,实证分析信用利差出现的变化,解释一些不合理现象,探讨SHIBOR作为短融基准利率的可行性,并观察由此得出的信用利差期限结构会是什么样的,是否符合直观理解,并对结果做出解释。文章的最后提出了发展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促进SHIBOR成为有效市场基准利率的若干建议和改进对策,并探讨了解决问题的途径。
SHIBOR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对SHIBOR的认识,尤其在其重要性及在金融产品定价机制中的作用方面的认识,也需要不断完善SHIBOR报价的形成机制,无论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都应在SHIBOR建设中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