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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此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期。特别是1999年9月,十四届五中全会重点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问题。这就使得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研究的。本文的主题是考察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营,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已成为政治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共同关注、研究的国际课题,国内外的研究论著可谓汗牛充栎。本文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因为本文不是重点研究如何来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而是结合现行中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问题,借鉴外国有益的经验,来研究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文研究的特色是紧紧围绕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实践中运作的现状展开研究,结合世界各国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立法趋势,探索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方法和途径。本文的研究力图避免一般化,而是抓住我国上市公司在实践中的问题来展开,以得出一些建设性的结论。本文首先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要求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规范好的关系。然后研究外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对我国的借鉴,论述英美国家和日德国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特点和框架,通过对这两种模式进行比较,得出对我国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三点重要启示。在此基础上考察了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实践中运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 1、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 2、“内部人控制”问题; 3、小股东权益被侵害; 4、股东大会空壳化问题; 5、董事会独立性不强,董事责任、义务淡化; 6、监事会功能失效问题; 7、经理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系列建议和措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难度较大、较为复杂的问题,而笔者对上市公司<WP=3>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是初步的,结论也是粗浅的。加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不是一个纯理性课题,需要将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制度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但由于调查的不充分,这是影响理论抽象的主要因素。但是,笔者力图就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并期待我国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