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我国在政府简政放权和经济新常态这一新的时代背景下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新要求,其初衷是通过机构合并使监管资源合理配置,改变传统分段监管的积弊,提升监管合力。机构合并是指通过正式的程序,将两个或几个不同的组织重新归类成一个新组织的过程。但机构合并不等同于机构之间的有效整合,机构合并需经过“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过程,如何发挥机构合并后“1+1+1>3”的效用是改革的意义所在,因此本文采用了行政机构融合概念。在改革的进程中,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背景及经验实行不同的市场监管模式,但在行政机构融合的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本文从组织文化视角研究组织文化建设是否促进行政机构融合的问题。
本文正是在以上背景下,以组织文化为切入点,通过对组织文化因素理论进行总结与升华,列举出行政机构中的组织文化构成要素,并以此作为分析行政机构融合效果的依据。本文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历程以及行政机构融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为将理论分析与改革实践有效结合,作者选取上海市F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实证研究案例,将组织文化因素理论与上海市F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融合中以组织文化为载体的改革措施相结合分析,从而更深入地研究与判断组织文化建设是否促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机构融合。
本文正是在以上背景下,以组织文化为切入点,通过对组织文化因素理论进行总结与升华,列举出行政机构中的组织文化构成要素,并以此作为分析行政机构融合效果的依据。本文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历程以及行政机构融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为将理论分析与改革实践有效结合,作者选取上海市F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实证研究案例,将组织文化因素理论与上海市F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融合中以组织文化为载体的改革措施相结合分析,从而更深入地研究与判断组织文化建设是否促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机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