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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围绕社会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逐步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内涵深刻的理论体系,成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科学指南。为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明确了具体方向,在实践中形成了有效的社会治理,构建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了增强。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社会治理领域,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迫切需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在此背景下,习近平在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治国理政思想、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治理思想、吸收与借鉴西方社会治理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践需求进行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探索,构建了一套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习近平社会治理理论从“为谁治理”“谁来治理”“如何治理”三个维度对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主体结构与方式手段进行了全面论述。在价值导向上,习近平社会治理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平安中国,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社会治理的落脚点。在治理主体上,习近平社会治理理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社会协同治理。在治理手段上,强调通过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创新科技手段、推进治理重心下移等方式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由此,习近平社会治理理论全面回答了新时代“为谁治理”“谁来治理”以及“如何治理”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体现了人民性、时代性、系统性的鲜明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