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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是我国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但对诚信教育如何有效实施尚缺乏清晰的认识和有价值的研究。本论文以诚信观的培养为论题,通过理论论证与实践分析两方面的努力,着力解决诚信观培养所涉及的基础理论问题,并探索诚信观培养稳定而有效的实践范式,意在为我国学校有效实施诚信教育梳理出一个清晰的思路。诚信观是关于诚信的含义、价值以及判断标准的系统性认识。诚信观的结构由知识与价值两个维度构成。知识维度关涉诚信是什么和怎么才是诚信的问题,是对诚信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诚信观的价值维度解决是否“应该”即诚信的“意义”问题。通过诚信观的培养不仅可以有效地培养儿童、青少年的诚信之德,还能通过诚信价值的培植,推动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诚信观培养的基础目标就是帮助学生建立与其道德思维的年龄特征相适应的诚信知识系统和诚信价值系统。诚信观的培养必须首先解决培养什么样的诚信观问题,以此保证诚信观培养的内在深刻性以及与主流价值的一致性。就我国诚信建设的时代精神而言,规范伦理诚信观是我国学校诚信观培养的适宜选择。规范伦理诚信观即基于规范伦理而生成的对诚信的认识,其基本要义是强调诚信作为一种伦理规则对公共生活的规约作用以及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主张诚信的价值实质是权利与义务的正当性。选择规范伦理诚信观作为诚信观培养的内容,原因在于其内含的伦理精神与价值原则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能很好地满足现代性背景下我国诚信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在诚信观培养的实践中,规范伦理诚信观的内涵必须经过教育学的转化,才能从伦理学的知识形态转换为教育学的知识形态,从而为教育实践所用。解决诚信观如何培养问题是本论文的关键。本论文基于教育实践和儿童青少年诚信观发展的特点以及诚信观培养的独特性提出了复合的方法论路线,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诚信观培养的实践形态。诚信观培养的复合路线,指在诚信观培养活动中采用综合的方法,充分吸取各种道德教育理论和道德教育模式的有用之处,以多途径的协同作用服务于诚信观培养的核心目标。这一路线有三层含义:教育目标的整合性;多样方法的综合;在完整的教育生活形态中进行。诚信观培养的实践形态就是诚信观培养理论和方法的具体化。本论文根据学校教育实践的特点,将诚信观培养的实践形态划分为三类:教学、教育活动和学校管理。本论文认为,构建诚信的教育生活是诚信观培养实践形态的应然取向。所谓诚信的教育生活,指学校的教育生活在道德特征上体现出“诚信”特质,并使诚信成为学校成员乐于分享、拥有并积极践行的核心价值。诚信的教育生活来源于学校的管理、来源于校长和教师的道德榜样和工作伦理的秉持,并在学校生活的积淀和演化中,通过学生的道德学习和道德成长,成为完整的、生动的生活形态。诚信的教育生活强调教育教学活动与实际生活在价值观上的一致性、诚信观培养目标上的协同性,以及教育生活的完整性,是诚信观培养复合路线的有机实现。构建诚信的教育生活,是我国学校实施诚信观培养的根本性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