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宪法关于国家权力横向配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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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历史中,权力一直被看作是一种很神秘的东西,很少有专门的理论研究,有的也只是人治政治下的有关权谋与权术的实践经验的流传。中国古代传统的权力配置模式是以封建君主为中心的专制独裁模式,皇权至上,皇帝集国家权力于一身,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国家强盛并不断入侵中国,传统的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已不足以应对新世界新形势的挑战,而这时由西方传入的立宪主义理论被一些开明先知所接受,他们迫切地希望利用其中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来重新配置国家权力,并制定一部宪法,利用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使其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此来革新中国政治,改变落后面貌。本文试图通过对清末民初这段时期不同阶级的当权者先后制定的宪法文本的介绍,重现当时的宪法在对国家权力进行横向配置时所面临的国内外政治环境;简述一些思想家与革命者对西方分权制衡思想理解的程度以及为将此项理论运用到宪法中所做出的前仆后继的努力;探讨这一时期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近代宪法理论的发展方向以及是否适合当时中国的经济政治环境。本文除去引言与结论共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系统介绍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的一般理论。通过对国家权力以及国家权力配置含义的解释,界定出国家权力横向配置的概念;又对近代中西方关于国家权力横向配置的主要思想进行了简要的叙述;最后从近代宪法的发展特点来阐释宪法与国家权力横向配置理论的关系。第二部分阐述清末的立宪活动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转型的初步尝试。中国的第一次立宪实践是清末预备立宪以及其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这一次政治实践的目的是为了挽救清政府风雨飘摇的统治,是迫于无奈之举,它试图对国家权力重新进行横向配置,但从其宪法文本来看实是未能看到权力分立制衡的诚意。而后制定的“十九信条”迫于压力对皇权做出限制,使皇权以宪法为限,但无奈因清政府的覆灭而并未被实施。第三部分介绍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者以及袁世凯就任大总统之后所进行的立宪活动。辛亥革命之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对国家权力重新进行横向配置时,确以立宪主义思想为理论指导,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及司法权,三种权力分属不同的国家机关,彼此约束,彼此制衡。但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就如匆忙诞生的南京临时政府一样,制定的过程极为匆忙,加之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局限性,导致其权力界限模糊,权力与权力之间无法达到相互制衡的理想状态,运作起来的难度也随之增大。袁世凯继任大总统之后制定的“袁记约法”可以说是中国在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模式转型中的倒退,三权归总统,宪法文本中已丝毫看不出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第四部分是对清末民初这一时期的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模式的评价与反思。通过宪法对国家权力重新进行横向配置带来了些许积极意义,否定了皇权,有利于共和;但是由于当时立宪者们对分权制衡理论的理解上浮于表层,且对当时的国情估计不足,也使宪法在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时不可避免的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比如因人立法等。通过反思得出近代民主宪政取代封建帝制是国家权力横向配置转型的基础以及国家权力横向配置应符合近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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