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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软暴力”是一个广泛存在的现象,在小学教育中经常出现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此问题通常很容易让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家长和学生产生错觉并忽视的问题。伦理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道德的科学,能有效的给予小学教育工作者以道德观、价值观上的指导。因此本研究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审视小学教育“软暴力”现象,认为形成小学教育“软暴力”的原因很复杂,有体制的,法律的,思想观念的;有社会的、学校的、教师个人的;等等。而本文仅从社会价值观、教育价值观、教师价值观这几个方面对其成因进行研究。首先以小学教育“软暴力”的定义、主要特征和主要表现形式为切入点。认为小学教育软暴力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表现为语言暴力,二是表现为行为暴力。在这里,将分析到“软暴力”与惩戒教育二者的区别性,肯定惩戒教育的存在必然性。通过以人为本的教育伦理核心价值观念和核心价值观下的教育伦理行为准则为标尺和基线,对小学教育“软暴力”现象进行原因探究,逐步解析出狭隘的“成功论”导致社会价值观的偏离、“唯成绩论”导致教育价值观的偏离和市场原则的滥用导致教师职业良心的偏离是影响小学教育“软暴力”存在与滋生的三个重要原因。遏制小学教育“软暴力”,进行伦理调控的路径涉及到很多方面,相对此前分析出的三个重要原因而言,本研究提出敬重平凡,用以寻求人的价值的回归;敬畏规律,规范教育价值的校正;敬爱职业,把握师生伦理的完善是三个遏制小学教育“软暴力”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