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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资源是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通过林业土地利用活动,可以重建自然环境的结构、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野生生物以及大范围的空气和水的质量。可见,林地的可持续利用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对林地产权制度进行研究,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率及生产力。本文以河南省集体林区为研究对象,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以已有的新制度经济学、法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河南集体林区林权制度的历史变迁进行比较静态分析,通过调查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存在的产权问题,针对存在的产权问题,研究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并给出后期配套改革的方案,希望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林地产权制度体系,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主要研究结论是: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促进农民收入方面的影响并不明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处于运行阶段,而林业是一个周期性很长的产业,并且近年来的国家推行很多惠农政策,以及近年来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增多,使得农民的收入增长明显,而林业收入所占比例较小,短期效益显示不明显。2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带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亟待解决,同步推进配套改革十分重要。在对配套改革的研究中提出了林地使用费、林业要素市场、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体系、森林保险、采伐指标、投融资体制等配套改革方面的建议。3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业发展空间的拓宽和延伸,促进了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增强林业竞争能力,改善了生态环境。但改革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林改成本高而资金相对较少、林改工作人员不足和不稳定、资产评估和经济合作组织不发达等。4通过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笔者认为应建立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示范区、进一步争取加大中央财政对林权改革的支持和引导的力度、建立国家林业局与各省(区)林业改革工作联系机制、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延续性和稳定性的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林业政策等等。集体林权制度的研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研究领域,涉及到多个学科领域的理论与知识,本研究主要基于漯河市调查数据及河南全省的统计数据的分析,仅是对河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尚有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