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消耗性林木资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使其会计确认、计量与一般资产相比更具困难和复杂。由于信息披露可以为投资者决策提供相关信息,真实、可靠的信息有利于加深投资者对消耗性林木资产这一领域的了解,这就要求林业类企业披露更加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让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该领域,可见,对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进行探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之后,针对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进行深入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以及描述性分析等方法对我国消耗性林木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了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相关的原因及对策建议等,具体的研究内容及研究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回顾了国外有关生物资产及农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信息需求以及国内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林木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进行了分析,认为有效市场假说理论、博弈论、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等理论是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理论基础,并对上述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从而奠定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和内容,指出会计报表表内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披露是当前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并分析了这些不同的披露方式中重点披露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对上市公司2010年披露的年报进行筛选,选取拥有或控制消耗性林木资产这一类资产的17家上市公司的年报进行分析,发现这些上市公司存在缺乏对经营风险的必要提示、有关郁闭度方面的披露不充分、成本结转方法披露随意以及公允价值的披露主观性强等信息披露问题。再次,通过对专家学者进行问卷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了解其对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一方面可以从另一个角度了解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专家提供的信息为后续研究作准备。同时,本文从股权控制结构不合理、管理层的自利动机和认识不到位、财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较高、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证监会监管乏力以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高等角度对消耗性林木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现存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从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和管理层的激励机制、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证监会的监管力度以及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等方面对此提出几点建议。最后,本文经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一是由于公允价值具有前瞻性、相关性等优点,是专家们所认可的对消耗性林木资产进行计量的最理想属性;二是由于存在较多限制公允价值进行运用的因素,公允价值仍未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广泛运用;三是为向信息需求者提供充分的会计信息,须综合多种披露方式进行,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正表披露与报表附注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是森林资源经营主体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最佳方式;四是林木资产现有的实物量与价值量、实物量与价值量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林木资产的类别是信息披露的最主要内容;其次,相关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林木资产的抵押和担保情况以及相关风险提示也是进行信息披露需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