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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的及意义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达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涉及20%的家庭。与1987年调查结果比较,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发生改变。第二次抽调数据表明,我国残疾人不仅规模大,结构复杂,而且老年人多,重度残疾人多。在调查中,60岁及以上的残疾人约有441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3.24%,比1987年调查时该年龄段残疾人数增加了2365万,占全国残疾人新增总数的75.5%。重度、极重度残疾人有2457万,占29.62%。残疾人群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庞大而特殊的群体,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到数量庞大的家庭,且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定的大局。长期以来,残疾人主要依靠家人或亲属的照料得以生存,这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负担。由于残疾人群的特殊性,使得他的照料不同于一般性的为老人服务,这不仅使照料者在经济上承受很大负担,在生理上产生疲劳,在精神上也会产生抑郁、紧张、愤怒等消极情绪,最终也影响着对残疾人的护理和照管。残疾人的长期照料护理使父母、子女、亲友处在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面临传统道德压力,一方而面临工作和经济条件的压力,家庭问题由此演变为全面的社会问题,这样的照料难以长久维系。随着社会的变迁,家庭结构的变化,开展社会化养护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需求也变得愈发的迫切。上海,作为一个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城市,残疾人群也比较庞大。在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前,有52.17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4.0009%。2006年,经过抽样调查,最终确定为上海现有残疾人94.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29%。虽然上海残疾人口增长低于全国的6.39%水平,但是由于上海基础大,因此,残疾人群仍不容小觑。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最先进入老龄化的城市,在残疾人养护方面,上海走在了全国前列,早在2004年,上海市残联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始实施重残无业人员养护试点工作,并在2006年被列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上海的残疾人保障体系正逐步走出传统家庭保障模式,开始进入社会化保障网络,通过组织实施和不断推动,已有近8000多名残疾人享受了此项政策,入住在全市196家这类社会化养护机构。被养护人员得到了人性化的照料,家属得到了解放,残疾人找回了生活的信心,生活得更有尊严。然而,政策推出之时,由于没有专门的残疾人养护机构,工作一度停滞,后来通过在社会福利机构基础上,经约定和培育后开始接收残疾人。但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现有的社会养护机构,80%以上为民营,服务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规范化水平急待提高。另一方面,现有的服务机构数量和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覆盖面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养护的残疾人及其家属的需求,需要建立和落实更多的养护机构来满足社会需求。而且,由于建立社会化残疾人养护机构是一项政府购买服务的民生工程,为确保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率,急需对社会化养护机构的服务要求建立统一规范。将政府和社会对这一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真正落到实处。本研究定位于残疾人养护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和经验,前瞻性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研制上海市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套服务规范。二、材料与方法研究首先运用文献系统评阅的方法,系统评价我国残疾人养护工作背景及现状,同时运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及机构调查,了解上海市残疾人养护需求现状及机构服务概况。进而,以现有的残疾人养护机构管理和制度为基础,结合残疾人特点,研制了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的框架。通过文献和现场调查的方式,按照框架的不同类别、层次广泛收集已经存在的可参照的典型准入模式,进而形成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深化框架的内涵。在框架及准入标准成功研制的基础上,课题组开展了需方论证和德尔菲专家论证,论证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以期调整优化研究结果。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系统评阅,形成服务标准框架,并围绕服务标准要素,运用文献分析、典型机构调查及关键知情人访谈广泛收集清单,结合专家论证及上海实际,形成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标准。三、主要研究结果(一)残疾人养护工作背景及现状分析1、我国残疾人养护关注度有限,未形成特定的领域。养护机构准入标准尚未明确,也缺乏有关的服务标准,养护机构规范化管理研究严重不足,有待深入。2、随着残疾人口总量上升,人口的老龄化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等因素,使得残疾人养护呼声和需求显得越来越迫切,近几年,政府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先后出台政策,投入资金予以解决。3、全市共有8000余名残疾人入住机构养护,其中,智力残疾人占39.95%,精神残疾人占30.85%,肢体残疾人占19.64%,视力残疾人6.49%,听力言语残疾人占2.86%。20岁以下占0.36%,20-40岁占24.42%,40-60岁占44.04%,60岁以上占31.18%。4、目前,经约定接受残疾人入住的养护机构共有196家,其中,公办养护机构为21.18%,民营养护机构为78.82%。市区养护机构11.76%,郊区养护机构88.24%。机构内管理人员占13%,护理人员占78%,医护人员占9%。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占6%,大专占13%,高中、中专占24%,小学文化程度占57%。护理人员和养护人员配比率为1:8。(二)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研制1、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框架的一级要素由资质、条件、程序组成;二级要素由设置主体、设置规划、设置区域、设置条件、设置审批、验收发证、变更合并解散组成。2、以专家论证结果为主要依据,形成基本准入标准,在听取需方、供方、管理方三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三)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标准研制1、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标准框架的一级要素由基本服务、服务、规范要求组成;二级要素由生活照料、护理服务、膳食服务、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安全服务和制度管理组成。2、以专家论证结果为主要依据,形成基本服务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和残疾人特点,分别形成各类别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标准。四、研究结论(一)上海残疾人养护需求迫切,当前养护机构参差不齐,构建上海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非常必要且迫切。(二)残疾人养护机构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的构建,不仅保证残疾人获得基本、适宜的服务,生活得更有尊严。家属也得到了解放,继而可以改善家庭条件。而且政府投入的资金也得到了最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