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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是中国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流布广泛、民族特征明显的少数民族,由于历代统治者总是视苗族为“化外之民”,对其采取压迫、残酷剥削的民族歧视政策,致使苗族的社会发展形态历史上长期滞后于汉民族。由于地缘、语系、历史、宗教、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原因,苗族文化有着不同于汉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或异质性,这种独特性主要表现为以信鬼好巫的巫文化为核心。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指出巫文化作为苗族文化的实质的特征,揭示苗族巫文化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进而探究它们是怎么影响和塑造苗族人民的生活,以及对此进行现代反思,为苗族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一丝建议。 巫教信仰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千年来,巫教一直作为绝对实体的存在绵延于苗族社会生活之中,影响着苗族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实践。作为苗巫文化原型的苗族原始宗教,其鬼神崇拜和巫文化颇具原始巫性特色。苗族原始宗教及其核心要素——鬼神崇拜作为苗巫文化原型,已内化为个性鲜明的民风民俗,进入当代苗族人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本文采用了理论分析、文献分析、田野调查的方法,通过考察苗族巫文化对苗族人民的影响,诠释了苗族的宇宙观、宗教观、社会政治伦理等观念。 苗族巫文化的实质是通过苗族社会中女巫男觋的并存、浑然一体的巫傩、巫术与祭祀不分、高于人判的神判表现出来。苗族先民在对生活环境的客观实在进行仔细观察和认真探索后,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宇宙形成观和多元的人类起源论,这种探索是直观的、朴素的、幼稚的,但充满了辩证的思想,是苗族先民可贵的精神财富。同时苗族先民在“万物有灵观”的影响下,认为宇宙中的许许多多事物都有看不见的“灵魂”在主宰着,具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产生了一系列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类禁忌,苗族的禁忌主要以宗教禁忌、时岁生产禁忌、生育禁忌和婚丧禁忌为主。 苗族人民的社会观主要表现为群体本位优先的社会政治观,自由平等的婚姻家庭观,和谐统一的自然生态观,敬老爱幼、提倡和睦的家庭观,重利轻义、惩恶扬善的善恶观和“劳动创造世界”劳动观。苗族习惯法则通过“议榔”立法、“理老”司法、“鼓社”执法扮演了苗族社会组织维护者的角色,这其中,来自“神判”的神秘力量是维系苗族社会有序、自觉进行的有力补充。本文还分别对苗族巫文化的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批判性的现代反思,分析了苗巫文化、苗族传统生态文化和苗族习惯法对苗族社会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提炼其中的现代价值以更好的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