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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政府就开始逐步建立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一届全会以来,我国逐步进行一系列深刻社会变革,经济政治都获得迅速发展,政治经济制度也日趋完善。其中,社会福利制度作为一项关系公民切身利益以及国计民生的公共制度,受到政府及社会的关注,我国社会福利制度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经历了一系列变革。伴随经济迅速发展,贫富分化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社会福利制度作为协调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也需进一步变革才能真的惠及民众,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目前,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正处在不断深化和探索的中,我们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遵循,我们只能立足中国国情,不断完善发展利民利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让更多的民众受惠于经济的发展,即不断由补缺型社会福利制度向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过渡。所谓补缺型社会福利,一是指为弱势群体提供的福利即特殊福利。主要包括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等。二是指由民政部门提供的福利即民政福利,这种福利是由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提供给弱势群体的保障。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制度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本文中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是相对于补缺型社会福利而言,是一种范围更广泛的制度性福利,是面向所有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福利需求的,其中包括:就业保障、生活保障、安全保障、养老福利、健康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等。相对于过去的补缺型社会福利而言,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更能体现公众需求,范围更广,体系构建也更合理。笔者通过运用史学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在大量阅读第一手相关理论著作,参考公开发行的各种报刊杂志以及网络媒体,结合个人的理论知识,概括分析我国社会福利现状和改革趋势,对我过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给予进一步论述。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论述社会福利的基本概念,阐述补缺型社会福利和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概念,介绍了补缺型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之初的意义以及其在推动当今福利制度完善的局限,相对应介绍了最新提出的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提出的意义,为全文定下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论述我国由补缺型社会福利制度向普惠型社会制度过渡的条件,即分析我国社会福利的现状;并论述我国由补缺型社会福利制度向普惠型社会制度过渡的困难,以此来确定社会福利改革中应该关注的问题。最后一部分,是在前文的基础上,给出社会福利改革的建议,要合理界定社会福利的水平,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推动社会福利的社会化,提高社会福利的整体水平。本文主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具体分析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和改革的机遇和难题,以此为契机进行理论探讨,笔者希望能够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能够提出有助于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建设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