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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艾滋病是全球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威胁着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与生命。全球1/6艾滋病相关疾病死亡和1/7新发艾滋病毒感染者是15岁以下儿童,其中90%的15岁以下HIV感染儿童是通过母婴传播途径而感染的。国外有研究显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2岁死亡率达到200‰以上,HIV/AIDS已成为引起全球儿童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在许多发展中国家,HIV/AIDS的流行已抵消多年来在降低婴儿和儿童死亡率方面取得的所有进步。由于我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科研开展的相对较少。目前尚没有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死亡状况的流行病学资料,缺乏对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死亡状况及影响因素方面的系统研究。因此,本研究对我国艾滋病高流行地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死亡状况及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目的]了解我国不同艾滋病高流行地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死亡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以便为有针对性地采取降低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利用十五攻关课题在各研究地区已建立的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研究队列,于2008年8月至2008年11月对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死亡状况进行回顾性调查。调查采用死因推断量表调查问卷,对死亡儿童的父母亲、或其他看护人进行调查,同时查阅儿童死前在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病历、儿童死亡登记卡、儿童PMTCT随访调查表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以多方面调查核实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死亡状况。同时利用对研究队列已收集的随访资料,采用x~2检验、Fisher精确概率法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死亡的因素进行分析;采用单因素及多因素Cox风险比例模型对影响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的因素进行分析。统计软件应用SPSS 15.0。[结果]1.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死亡率为33.71‰,婴儿死亡密度为110.78/1000人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密度为59.83/1000人年,男孩和女孩在新生儿死亡率和婴儿死亡密度上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广西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密度、5岁以下儿童死亡密度在研究地区中均是最高的,分别达到了41.32‰、164.87/1000人年和78.97/1000人年。2.HIV感染婴儿死亡率为352.94‰,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非HIV感染婴儿死亡率为62.5‰,两者之间的比值为5.65倍;HIV感染孕产妇所生非HIV感染婴儿死亡率与全国婴儿死亡率的比值是4.08倍。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死亡儿童91.84%是在1岁以内死亡,死亡的HIV感染儿童81.82%也是在1岁以内死亡;HIV感染儿童平均生存时间为12.67月龄(95%CI:0,27.16)。3.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5岁以下死亡儿童中44.90%死于艾滋病,死因别死亡密度为26.86/1000人年,早产低出生体重位于死因构成的第二位(14.29%),其死因别死亡密度为8.55/1000人年。死亡新生儿中33.33%在家分娩,这一比例高于全国死亡新生儿在家分娩的比例(P<0.05)。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死亡儿童81.63%死在家中,死前未就诊治疗率为40.82%,两者均比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的结果高(P<0.05)。4.处于艾滋病前期或艾滋病期的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和婴儿死亡危险均高于处于艾滋病潜伏期的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和婴儿;随着CD4+T淋巴细胞计数的上升,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率降低。服用PMTCT药物的情况、分娩方式、早产、婴儿的HIV感染状态以及孕产妇的生育史均影响到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喂养方式对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没有影响(P>0.05)。[结论]1.我国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死亡密度与国外相关的研究结果比较,尚处于较高的水平;其中以广西地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死亡密度最高。2.HIV感染儿童死亡率较高,死亡的HIV感染儿童绝大多数死在1岁以内,因此需要在我国艾滋病高流行地区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尽早开展早期诊断,使HIV感染婴儿及时接受抗病毒治疗,延长HIV感染婴儿的生命。3.影响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的因素主要有:孕产妇健康状况、孕产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服用PMTCT药物的情况、分娩方式、早产、婴儿的HIV感染状态以及孕产妇的生育史等。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应针对这些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以在降低HIV母婴传播率的同时,降低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