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反规避措施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影响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lavercho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反倾销作为世界各国或地区实施其贸易政策的重要工具,有不断加强趋势。与此相对应,一些出口国或地区则开始采取各种手段来规避反倾销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因此而使反倾销规避逐渐成为继反倾销之后国际贸易中一项新的有力的贸易保护措施,在各国或地区对外贸易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也因此而逐渐上升,成为反倾销法的新的补充与发展。部分外国企业为占领潜力巨大的中国市场,低价甚至不惜成本地进入中国。他们对中国的频频倾销使中国国内市场受到严重的冲击。在近几年中国的反倾销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使得大批遭受进口倾销产品冲击的国内企业得到了及时保护。但在规避现象层出不穷的国际贸易大背景下,依据反倾销终裁公告实施反倾销措施,仅仅是反倾销的一个阶段性胜利。在中国已经发起的反倾销案件中,频繁地出现了一些国家和地区规避反倾销的行为,使依法对产业的保护效果大打折扣,国内产业和企业受到的损害无法得到有效的扼制和补偿。所以,中国必须尽快实施反规避,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反倾销的成果得到巩固,中国产业也才能获得更加稳定的发展平台。然而我国目前的反规避立法相当简陋,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这些规定不明确,透明度低,既未规定反规避行为的范围和界定标准,也未规定对于规避行为应采取何种具体措施,因此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因此,为了适应中国“入世”后外贸形势发展和外贸立法完善的需要、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并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的合法利益,尽快完善我国的反规避立法显得非常必要。  为了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反规避立法的实体规范,本文拟先对规避与反规避的产生、定义及相互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阐述,再运用法学理论对反规避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并在比较分析欧美反规避条款的异同、借鉴其优点,并尽量与WTO反规避立法接轨的前提下,对我国反规避立法的原则及完善我国反规避立法的实体规范提出具体建议。第一部分是规避与反规避。该部分对规避行为和反规避措施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以国际贸易形势发展为线索,对倾销-反倾销-规避-反规避的演变和发展做了明确的梳理。首先对规避行为的产生、定义和规避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了说明,且在明确界定了倾销和规避的基础上,阐明了规避与倾销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接着对反规避措施的产生,以及反规避措施、反规避、反规避立法等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最后,指出规避与反规避是一对矛盾,但两者的关系并不是不可调和。相反,如果要取得经济上的平衡发展,就要科学地处理两者的关系。  第二部分是欧盟的反规避立法。该部分通过对欧盟反规避立法的演变、欧盟反规避规则的实体内容(规避的类型和认定标准)进行分析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实体规则的内容和所维护的利益进行分析,得出欧盟的反规避立法主要所维护的是欧盟的经济效率,从而论证了欧盟反规避立法的价值目标侧重于效率。  第三部分是美国的反规避立法。该部分通过对美国反规避立法的演变、美国反规避规则的实体内容(规避的类型和认定标准)及其运用进行分析和介绍,并对其反规避规则的实体内容和所维护的利益进行分析,阐明了反规避立法主要所维护的是美国国内产业的效率,从而论证了美国反规避立法的价值目标侧重于效率。  第四部分是WTO邓克尔草案中的反规避条款。该部分从邓克尔草案反规避条款的内容出发,分析了邓克尔草案所具有的折衷性,并论述了其具有折衷性的原因在于,邓克尔草案反规避条款从世界经济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其反规避立法的价值目标侧重于秩序和公平。GATT和WTO一直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有序、透明可操作的反规避机制,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在维护各成员国经济效率与维护自由贸易秩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第五部分是对国际反规避措施的评价。该部分意图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来论证反规避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为了探讨反规避制度具有合法性,对反规避制度与现有法律规则体系是否具有可容性和协调性进行了考察,得出反规避制度与反倾销法在立法目的上具有可容性和协调性、与WTO法律体系具有可容性和协调性的结论,从而论证了反规避制度的合法性。接着对反规避制度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一方面,反规避法律制度通过采取反规避措施保持倾销商与国内工业之间的利益平衡,使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机会均等地参与竞争,从而体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而反规避制度具有公平的价值功能,且反规避制度能通过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实现社会整体视角下的公平。另一方面,虽然反规避措施对国际投资领域影响很大,但其赖以存在的现实需要以及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性大于它的消极作用,因此,反规避立法具有合理性。第六部分是我国反规避立法的完善。该部分首先介绍我国目前反规避立法的现状,并指出其不足之处。其次从中国“入世”后外贸形势发展和外贸立法的完善、进一步保护国内市场等角度出发,论证了我国完善反规避立法实体规范的必要性,探讨了我国完善反规避立法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重要问题。并在借鉴国外经验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从规避行为的法律定义、规避行为的种类、规避行为的实质要件以及对规避行为的法律制裁等方面对完善我国反规避实体规范提出建议。
其他文献
为了保护保险交易的安全,维护交易秩序,平衡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利益,我国现行《保险法》确立了保险表见代理制度。保险表见代理制度的引入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人和保险代理
本文所探讨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是指某些通过其地位、职务、工作条件或其他途径而获得重要的、未向公众披露的有关证券发行人与证券信息的人员,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或向
本论文主要研究私募发行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以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为借鉴点,综合运用比较分析、经济分析及历史分析等方法,重点研究证券私募发行及信息披露法律规范的完善,并对我国
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怀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恢复行使主权。然而,在“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香港与内地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和法制体系。法律层面上,形成了同一主权国
本文以民国时期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与实践为主题,从制度与实践着手,重点探讨1939年西康建省到抗日战争结束这一时期西康司法审判的实然状态,并对其战时司法的社会调节功能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