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招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它具有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特点,其在生产与交换活动中,具有以竞争为手段,以追求资源配置效率与效益最佳统一为目标的功能,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市场交易方式。
我国建筑业引入招投标制度的历史较短,有关其制度环境、配套制度等研究亦起步较晚,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建筑市场高速发展的需要,虽然工程招投标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市场中法定执行的建筑交易体制,但是由于实施机制中配套制度与制度环境的缺失以及监督体制的缺陷,在国外能够良好运行的招投标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诸多阻力,出现了诸多问题。
本文在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运行秩序主要目的下,首先系统总结了美国、英国、日本、法国等西方几个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建筑工程交易体制实施机制的主要特点;紧接着,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分析工具,从建筑工程招投标配套制度、制度环境和监督体制等角度,将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实施机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交易实施机制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比较;然后,以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为分析工具,分别详细列举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实施过程中招标方、投标方、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的行为失范现象,并对各方行为失范的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针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实施机制的诸多缺陷,分别从配套制度与制度环境、合理投标机制、监督防腐体制以及网络招投标应用等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