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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先进技术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走向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而且数量越来越多。他们在城市从事着非农产业,却还保留着农村户籍,成为我国传统二元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群体,可以说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由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和城市社会转型过程的必然产物。农民工群体是我国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国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观念不正确、制度不完善、法律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严重缺失,农民工群体的权益受到频频侵犯,工作条件恶劣、工作报酬低廉、克扣工资现象严重、生活质量低下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国际劳工组织宣言》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而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建立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要务;是加速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为农民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才能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体制根本性变革。建立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正确认识这个问题,使政府、企业、农民工、城市居民形成统一认识,同时保证户籍改革、用工制度、法律体系等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并针对农民工群体自身的特殊性和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分步骤、分类别的确定农民工社会保障方案,最终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接轨。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含义与范围以及农民工群体目前的生存状态;第二部分主要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农民工社会保障严重缺失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论述建立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主要是反思当前学术界关于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的两种主要观点,并对这两种模式进行利弊分析;第五部分是根据第四部分的分析,笔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立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