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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商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根本条件。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理论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即工人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这是无可争议的,资本家不承认劳动力是商品目的在于掩盖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而在社会主义劳动力是否是商品呢?这是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社会主义的劳动力是商品,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把劳动力当成商品进行买卖,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如果说劳动力是商品将会违背社会主义的原则,否定按劳分配原则和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由于人们不承认社会主义的劳动力是商品,所以长期以来人们都以劳务市场、劳动市场等概念来代替劳动力市场,直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明确指出:“改革劳动制度,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这是党的文献第一次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承认了社会主义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因此,系统地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培育和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思路和对策,对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人们都不愿承认社会主义的劳动力是商品,直至今日,党和国家的文献也没有明确社会主义的劳动力到底是不是商品,所以当前关于劳动力商品方面的文章大都是围绕劳动力是否是商品的争论,而关于劳动力市场方面的文章大都是从西方劳动经济学的观点出发进行论述的,而本文则是在论证社会主义劳动力是商品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马克思劳动力商品理论的建立;第二部分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力商品的基本理论分析;第三部分通过介绍国内关于社会主义劳动力是否是商品的争论,引出本文的论点,承认社会主义的劳动力是商品,并着重分析了社会主义劳动力作为商品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第四部分是分析既然劳动力是商品,那么它就要在市场上买卖,而劳动力进行买卖的市场就是劳动力市场,所以我们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