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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我国比较贫穷和落后的地区,影响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资金短缺,因此,金融支持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是毋庸质疑的,但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变革的滞后,严重制约着吉林省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新的谋划布局,从而促进吉林省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本文的写作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进行的,试图从吉林省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角度探讨吉林省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全文共分4个部分,其结构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理论述评。概述了农村金融的代表性理论,主要是为探讨吉林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找到理论上的依据。第二部分国外经验。本论文分析了美国、法国、印度和韩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指出了他们发展农村金融的共同趋势就是构建一个包括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在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这为构建吉林省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提供了借鉴的方向,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第三部分状况分析。在简要地回顾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上,对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状况做了分析,说明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不健全,给吉林省农村金融带来的不利影响。第四部分对策研究。在分析了我国和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现状以及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经验后,本论文提出了构建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框架的对策建议。在这一框架中,既包括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也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还包括民间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等多种组织形式相互竞争、协同发展的混合型农村金融体系。另外还对农地金融制度在吉林省是否可行进行了分析,提出土地使用权的可抵押性是吉林省建立土地金融制度的内在基础,作为物权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可以充当抵押的标的物,我国及吉林省建立土地金融制度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