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健全环境信息披露(EID)制度,构建市场导向的企业绿色创新体系逐渐成为新时代的呼声。环境信息披露是相关方对企业进行环境监管的重要方式,在推动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企业,依然面临着履行环境责任与实现经济收益之间的权衡抉择问题,因而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态度存在较大差异。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从微观的角度研究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本文首先在相关国内外文献梳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理,明确了企业将合法性理论以及信号传递理论作为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指引,在此基础上,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绿色创新存在“激励效应”和“挤出效应”的双重影响;随后基于92家A股上市制造业企业面板数据,在进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绿色创新测算的基础上,运用固定效应、系统GMM等方法,从静态和动态的视角,综合考虑规模、行业的异质性,实证检验了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全文,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上市制造业企业整体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低,不同企业间的环境信息披露形式有所差异,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明显高于一般企业。(2)企业绿色创新有待提高,不同企业间绿色创新差异较大,重污染企业的绿色创新明显低于一般企业,两极分化现象明显。(3)环境信息披露在不同阶段,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有所不同。从当期来看,由于挤出效应的存在,环境信息披露不利于企业加强绿色创新。但从滞后一期来看,随着挤出效应的下降,激励效应的上升,环境信息披露将促进企业绿色创新。(4)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绿色创新会受企业规模的影响,对于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而言,环境信息披露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较为明显。(5)基于不同的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有所差别。对于一般行业而言,环境信息披露和企业绿色创新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相关关系;对于重污染行业而言,环境信息披露在当期不利于企业加强绿色创新,但从滞后一期来看,环境信息披露将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同时,企业规模越大,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越明显。基于相关研究结果,本文针对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机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