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私法层面上的人格权理论研究始于19世纪的德国法学,人格权概念是以自然人人格为雏形发展起来的。法人也具有人格,但将法人与人格权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的理论著作甚少,主要原因就是对法人是否享有人格权存在较大争议,要么是想当然地认为,法人既然具有人格,就必然有人格权;要么就是认为法人人格不具有自然人人格属性,否定法人人格权。无论是哪种观点,都导致了法人人格权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理论研究现状,站在肯定论的立场上,运用比较法学、法历史学、法解释学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法人人格权的历史沿革、确立的法律背景、体系和特征、权利行使及民法保护作了初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人人格权的立法建议。全文四万多字,由导论、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包括五章,各章的内容概括如下:第一章追溯法人人格权的历史沿革及确立的法律背景。本章分三节,第一节考察了法人人格的确立,以自然人的人格演变为基础,分析了人格与民事主体、权利能力的区别,阐明了从自然人人格到法人人格,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第二节论述了从法人人格到法人人格权,两者在民事立法中并不是同步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第三节涉及法人人格权确立的立法政策判断、理论论证和法律技术运用三个方面的法律背景。第二章分析法人人格权的体系和特征。本章分两节,第一节指出传统法人人格权体系划分的不足,通过对法人人格权客体的分析,阐明法人人格权体系的应然构成,包括法人名称权、法人名誉权、法人信用权和法人秘密权。法人人格权的特征通过与自然人人格权和法人财产权相比较而彰显出来,为此,第二节区别了法人人格权与自然人人格权、法人人格权与法人财产权。第三章探讨法人人格权的行使。法人人格权的行使符合人格权行使的一般规则,可以由权利主体自己行使,但法人人格权所体现的主要是经济利益,这就使得法人人格权的转让行使成为必要与可能。本章探讨了法人人格权转让行使的理论基础和方式,并对法人人格权的授权许可、投资和权利的转让三种转让行使方式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比较分析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是人格权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多数国家或地区对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有了新的发展:其一是对法人人格权的保护方式从单一的侵权请求权发展为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并立;其二是对侵害法人人格权所造成的非财产损害承担的责任形式从单纯的非财产民事责任发展为非财产民事责任与财产性损害赔偿责任并行。反思我国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存在着保护范围过窄、立足于责任角度、与自然人人格权采取一体保护、混淆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未规定非财产损害赔偿等不足。第五章提出关于法人人格权的立法建议。本章从立法体例和内容两个方面对法人人格权立法提出建议。首先界定了人格权法的外延与内涵,其次是分析了国外立法体例和我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关于人格权立法体例的讨论的几种观点,最后论证了人格权法应当独立成篇,法人人格权应当采取与自然人人格权相区别的立法体例。法人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法人人格权的基本理论、法人人格权的权利类型和行使、法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本文选题的内涵丰富,涉及的知识面范围较广,几乎囊括了民法中的所有知识点:民事主体、权利、人格权、财产权、合同、侵权行为及民事责任;同时内容的时空跨度也较大,从古罗马法到现代民法,而且由于法人人格权的许多制度起源于国外大陆法中的相关制度。因此,对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法律制度及研究成果的比较、考察分析在论文中占据着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