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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通过实施土地征收制度,国家建设对用地的需求得到了有力保障,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得以推进,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进步举世瞩目。但是随着国家财力和社会财富的极大增长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创立和发展于计划经济年代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要求,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的变革和创新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土地征收活动中,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机制遭遇了许多制度性障碍,涉土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因征地补偿问题引发的暴力冲突案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此同时,建设用地的取得长期依赖低价征收集体土地,导致征地权的滥用和农用地的锐减,直接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社会公正。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的焦点,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本文试图通过仔细充分的文献和案例调研,运用制度变迁理论系统地分析研究了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的现实困境,指出政府主导型变迁是导致我国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根本起因,自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中国土地征收补偿及其联动机制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作为土地征收制度内生的、核心的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的变革对土地征收制度这项牵涉甚广的公共政策必将产生深入和长远的影响。本文通过引入产权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分析工具,结合大量的规范及实证研究,在系统梳理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及其联动机制变迁的基础上,首先,进一步分析了征地过程中由地方政府、被征地农村集体及被征地农民等构成的三方博弈格局和对土地征收的市场增值分配格局,证明了三方在征地过程中的不对等谈判实力和不公平利益分配待遇;其次,通过深入系统地探讨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以及三方之间的利益博弈格局,阐述了不同征地补偿主体的行为特征与现行征地补偿机制约束之间的机理发生体系,着重论述了地方政府的角色错位和纠偏;并最终提出了有效解决我国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相关策略,给出了一套先易后难、顺序渐进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