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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周公在古代中国是以圣人的形象出现在后人视野中的。尽管早在先秦时期即被墨子、孟子、荀子视为是圣人,但其余诸子则或避而不谈周公,或寥寥数语一带而过,并不予以深切之关注。秦汉以后,人们对周公之推崇反倒显得愈加隆厚。世传周公制礼作乐,不独被宋代帝王封为文宪王,亦被后人尊为是儒家之元圣,地位之隆与形象之高,概可想见。但考之于周公祀典,则大相径庭,名实难副。古人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可知祭祀在古代国家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周公虽然被后人尊奉甚高,但关于其祀典的记载却少之又少,而且规格也不足以匹配周公之形象与地位。不仅无法与孔子祀典的规格相匹比,甚至连颜孟等人的祀典规制也难以企及。东汉以来,周公作为圣人之形象亦渐次得到帝国政府之认可与接受,并且其祀典也以国之祭典的形式出现,一直沿袭至清代而不绝。但征之于史料,周公在历史上最初之形象乃是巫,具有巫所拥有的一切手段与能力。不过,周公却又与既往巫史传统下之巫有着根本的不同。周公将神权与政权集于一身,不仅拥有宗教事务之最终解释权,也拥有政治事务之最终决定权。前者强调要以德配天,后者则强调敬德保民,而非像此前之巫一样,被动地献媚于不可捉摸的天或上帝。周公藉由制礼作乐开启了一个新的不同于既往巫史传统的礼乐传统,并赋之以鲜明的人文理性精神,构成了传统文化最本质的特色。后世对周公的祀典主要在周公庙进行,即岐山周公庙,洛阳周公庙,曲阜周公庙,三者皆与周公有甚深的渊源,但周公祀典却以曲阜周公庙为主。不独因为曲阜是周公封地,也因为周公长子伯禽就封鲁国,世世奉周公祀于后代。周公祀典基本上是沿着两条路径展开的,一个是祖先祭祀,另一个则是圣人祭祀。前者属于个人或家族意义上的姬姓后人对其祖先的祭祀;后者则是在帝国政府的认可下通过国家祭典的形式展开的,属于后世帝王及儒家学者对古圣人的祭祀。两者自始至终都与政治有莫大的关系,甚至可以说世俗政治力量最终决定着周公祀典的礼文规制。虽然姬姓后人对周公的祖先祭祀最早在西周初年即以天子礼乐的国家祭典形式出现,但随着鲁国的灭亡,周公后胤对周公的祖先祭祀亦随之荡然无存。即便后世帝王不时有赐爵赏封周公后人之事,以藉此表达对周公德业的推崇和礼敬,却并不具有殷周之际帝王封诸侯之后以奉其祖先之祀的精神。周公祖先祭祀最终在东汉以后即汇入到学校释奠先圣的祭祀礼之中,以国家礼典的形式逐渐成为后世祭祀周公的主要仪节。周公祀典所彰显出的伦理精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姬姓后人藉由祖先祭祀而表达的孝道精神,强调昭述祖德与报本反始;另一个是后世儒者藉由圣人祭祀而表达的文教精神,意在移风易俗,化成天下。这两种精神从不同层面构成了古代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对于个人层面道德的修养和国家层面教化的敷成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孝道精神可从个人与国家两个角度进行理解。就个人意义上而言,所谓孝,其旨在于通过平日之善事父母而彰显出后人报本反始与昭述祖德之精神;就国家意义上而言,所谓孝,亦即是后世帝王治理天下的大本大法。这正是古人所谓“孝不特施之家,又能达之天下”之意。文教精神是后世儒者藉由在学校行释奠礼的形式传达的,其旨在于彰显圣人设教所蕴涵的尊师敬长,化成民德的精神。古人说“祀圣可以厉浮俗”,凸显的就是于学校行释奠礼祭祀先圣所包涵的移风易俗之意义。后人还说,“祭于学校,不特尊师敬長之义由是,慎終追远,民徳归厚亦是”,亦是文教精神的旨趣所在。周公祀典所涵盖的孝道精神和文教精神不仅是古代传统文化的真正价值所在,而且对于凝聚人心,引导社会风气有着重要的劝诫作用。尤其是周公祀典作为国家祭祀礼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价值取向,也影响着一个社会的主流精神塑造,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