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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着意在众多的艺术本质的界定中再添新说,而是针对艺术本质论的理论预设作批判性反思。 自柏拉图以来,美学家们都在追问“艺术是什么?”其共同的理论预设是:艺术中存在一种永恒的特性,它构成艺术的定义。这种方法论思想被波普命名为本质主义。反本质主义是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的根本特征,他以“意义即用法”取代了前期哲学的“图像论”,消解了意义的先验实体性;以“家族相似”概念作为普遍性本质的替代性解释,使追求本质成为子虚乌有的东西。经过反本质主义的洗礼之后,以传统本质主义的方式言说艺术本质问题被证明是死路;但是反本质主义矫枉过正,主张“艺术本质是一个假问题”,彻底否定任何理性抽象、概括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不利于在学术反思中促进知识的创新和增长。维氏主张哲学是“纯粹描述的学问”,其实只是认识论上的一种乌托邦。 通过对“家族相似”作扩展性研究,挖掘其哲学的建构功能,既反本质主义,又从中拯救出“本质”的概念,并赋予三种新的涵义:即本质1是有限对象的共有特征,本质2是大部分相似的特征,本质3是核心的特征;同时又与韦伯的“理想类型”的方法论相结合,深化分类、比较和典型化的研究方法,超越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知性对立,张扬有限的、相对理性主义立场。新的本质观认为:“本质”既非唯实论者所认定的不变实体,也非唯名论者所宣称的空洞符号;它是我们出于把握对象的需要、提取相关对象的某些特征而设置出来的一个概念;同一个对象拥有不止一个本质,这取决于我们的认识目的和所采取的方法。因此,“本质”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其意义在于:“透过本质看现象”,而不是通常所谓的“透过现象看本质”。 立足于新的理论框架,可以建构言说艺术本质问题的新范式。艺术是一个处在恒变恒新的创造之中的开放性系统,企图寻求永恒不变的、单一性的艺术定义,不过是形而上的独断论梦想。“再现论”、“表现论”、“形式论”作为不同的理想类型,又构成一种家族相似网络,即以作品为中心,关注作品的特性;“惯例论”则以语境为中心,认为是语境赋予某物以艺术的称号。在两种视角关照下,艺术的本质处于不断生成的状态之中。把不同的艺术本质论看作为“理想类型”,意味着必须转换思维方式,以一种相对的理性主义立场对待动态的艺术创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