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是指政府重新组合政策资源和要素,进而保证公共政策创新活动顺利展开以适应环境变化和现实挑战的效力和能量。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是一种颇为重要的政府能力,现阶段它主要由回应公众需求的能力、预测和处置危机的能力、吸纳和整合政策资源的能力、适时创新政策的能力、有效执行政策的能力、组织学习的能力等构成,它的全面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是内部和外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以人员、组织、制度、文化为基本要件,它的方式则有内涵增长式和外延扩大式之分。政府体制是关于政府系统内部上下左右各机构之间职责权利划分的制度体系的总称。政府体制创新是对这种职责权利体系的全面改善和创新。政府体制创新与公共政策创新能力之间存在一种密不可分的互动联系。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以政府体制创新为前提,政府体制创新带动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政府体制创新以公共政策创新为基础,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推动政府体制创新。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种高度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它以集权、同质、全能、人治为基本特征,并从人员、职权、资源、决策机制等方面限制着我国政府公共政策创新能力的提升,构成我国政府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障碍。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在传统政府体制向公共行政体制迅速转变之时,我国公共政策创新能力赢得了新的发展契机。政府体制创新决定了我国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的目标定位,只能是中央政策创新与地方政策创新兼顾、自发政策创新与自觉政策创新并举、核心政策创新与配套政策创新并行、自创式政策创新与借鉴式政策创新相配合。政府体制创新决定了我国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的实现机制,只能是外部输入、内部强化、重点推进与适度增长“四管齐下”。政府体制创新也影响我国公共政策创新能力提升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