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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问题是社会科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这个问题表现为行动者需要组织各种合法性资源,对自身行为进行合法化运作。合法性包含着行动者之间的承认与被承认关系,也就是说,合法性问题是一个关系性问题。合法化的研究视角可以让行动者间的互动得以呈现并把其置于关系结构中来把握。同样,这种研究视角也能够让我们观察到宏观的结构性因素如何通过影响关系结构来影响行动者的行动策略。因此,这种研究视角能够形成“行动者—关系结构—宏观结构”这样一种分析路数。
本文以一个普通社区居委会为个案,关注其在日常工作中的合法化运作情况。文章首先从居委会的日常合法化运作中区分了“来社区里”、“上社区来”、“下社区去”这三种话语,指出这三种话语背后分别对应着“指导工作”、“配合工作”、“支持工作”这三种工作关系。文章关注居委会的合法化运作,但不是就居委会说居委会,而是把居委会的各种运作策略置于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居民构成的三方关系结构当中。分析发现,在居委会的合法化运作当中,它经常凭借的是科层逻辑和人际交往逻辑这两种合法性资源,更为重要的是,它在三方关系结构中策略性地在这两种资源间进行转换,而这正是“三方关系”得以运行的关键性机制。分析发现,使居委会的转换成为可能是由于它们三者构成的是一种“开口式”的三方关系结构。最后,文章分析了这种特殊的三方关系结构形成的组织方式和组织架构原因。认为科层组织固有的信息不对称、嵌入性问题以及中国社区治理方式的转变共同造成了上述结构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