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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与此同时,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党中央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全社会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出了社会主义创新社会治理这一项重大的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创新社会治理的不断推广与实践,创新社会治理也逐渐成为我国各个地区取得跨越式发展以及长治久安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此外,面对不断来临的机遇与挑战,我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与决策能力也需要做出相应的提升。习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表示,构建创新社会将是未来我国的一大重要任务。当前,与其他世界各国相同,我国的社会治理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虽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改革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进一步突出。我国在社会治理中的体制与机制、政策与法律、理念与思路以及方法与手段等方面依然存留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所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新世纪中,我国与我党尤为繁重与艰巨的重要任务。在十八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二十一世纪面临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的过程中,我党要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创新社会的治理体系。另一方面,在创新社会的治理中,公务员这一群体掌握着我国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等重要权利,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并关系到我国未来在全世界激烈竞争中的发展与我国全体社会的繁荣与稳定。然而,却有少数公务员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严于律己,不能遵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所以,在创新社会这一视域下,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的建设是与我们每一位公民深深相关的重要课题。对在创新社会这一视域下,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的建设的研究也极具现实意义。在本篇论文中,笔者将结合十八大的具体内容以及精神,进一步论证在创新社会的治理这一个视域下,如何加强和进一步改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