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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公布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其中就包含专利默示许可的部分内容。专利默示许可规则的定义为:专利权人在未以书面或者口头等明示方式设定许诺的情况下,其默示行为使专利使用人产生允许其实施该专利的合理信赖,那么专利使用人使用该专利就不必承担被控的专利侵权责任。专利默示许可在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是专利使用人在侵权诉讼中的一种侵权抗辩事由。尽管我国专利法尚未明确规定专利默示许可规则,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都为我国适用专利默示许可规则提供了法律依据。专利默示许可大多为普通许可,其范围、期限和对价根据其产生的情形而不同。专利默示许可规则适用的要件可以归纳为:存在专利权人的默示行为;专利使用人因该默示的行为产生了被许可实施该专利的合理信赖;专利使用人需要用其作为抗辩并进行举证。虽然专利默示许可规则可以适用于多种情形,但为了兼顾专利权人的利益,还应当对其进行限制,包括法定限制、证明责任的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