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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水平差异日益明显,居民之间的收入差异也日益增大。与此同时,居民对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享受的呼声也日益强烈。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缩小地区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其有效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就当前而言,我国转移支付的最核心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此,中央政府也一直在努力,诸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等。但是,从具体实施情况来看,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均等化目标,直接影响了其有效性的发挥,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因此,研究转移支付的有效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界定好转移支付有效性内涵的基础上,利用2002-2010年全国31个省份的省级面板数据,从财力均等化和居民实际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两个角度共同检验了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问题。实证结果表明: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有效性不足。造成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运行低效的原因有制度本身和制度环境两方面的因素。其中,制度本身的因素包括:转移支付规模不足且缺乏稳定的增长机制;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和使用不规范。制度环境的因素包括: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明晰;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基于此,笔者认为,要提高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就必须从转移支付的规模、结构、资金分配和使用、财政体制、法律环境以及监管环境等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