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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是竞争法的一个专门术语,通常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为争取交易机会而利用财物和其他手段收买交易对方的行为。商业贿赂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它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正当竞争者的利益,还极易造成质次价高商品或服务充斥市场或增加交易成本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则危害到了其职务的廉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现象在我国已经达到泛滥的程度。目前,我国已经将治理商业贿赂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商业贿赂的手段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变得多种多样,并由此给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带来很大的难度。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商业贿赂的认定尚存在很多争议点,这也为我国治理商业贿赂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弱了执法的力度。本文试图基于我国现有的反商业贿赂立法,结合认定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国外的相关立法,针对我国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界定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的商业贿赂的法律界定有所裨益。本文主要讨论了商业贿赂中的行贿人范围、受贿人范围、贿赂手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目的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现实生活中认定商业贿赂经常会涉及商业贿赂的典型形态“回扣”和其他相关行为,比如折扣、有奖销售和佣金,本文也对这些行为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目的在于更加准确地界定商业贿赂概念的同时能够对执法中的具体行为认定有所帮助。